投资初哥,问题天天都多!
近期多咗人买唔到港楼,第—次买楼经验就去咗曰本东京(当中涉及汇率,投资回报,利息,收租托管,选择地区,地震,幅射,海啸等)人云亦云那问题就自然多了。
先谈港人要买日本东京房产经常会必问第—个问题:有冇好似香港的田土厅查册记录(land search)可以清楚看到以往层楼的历史?例如上手买入价,名字,有冇按揭,是否凶宅等问题,答案是没有的。点解?首先从香港说起,香港买楼—定要经过律师去草拟楼宇正式买卖合约,二手买卖祗有临时买卖合约由地产代理草拟并负责三方签署,之后14天内必须到律师楼签署正式买卖合约,除临约是代理用笔去写外,之后所有文件全部由律师楼去负责,例如楼契,买卖合约,按揭契三份文件,在签约后根据合约精神去履行,任何争拗,不履行合约条款,悔约,踢契,要打官司全部经律师代表上法庭仲裁审议,由法庭裁决!
香港咁文明,全靠合约精神,但是日本买楼是没有律师楼代表的,买卖过程跟香
港完全唔同。日本促成楼宇交易,非常依赖地产代理去把关,首先没有临约,代理初段角力洽谈房价及成交期全部用口头协议,由day one 开始口头承诺到签署重要事项说明书(即系香港正式买卖合约)需时约七至十四天,视乎文件、资料搜集进度。有时契约及结算日(正约及成交日)为同一天。而文件是由日本担当(日本地産代理)到地方区役所,法务局,水道局,法务区,准备土地誊本、物件誊本、建物图面、公图、测量图,地方水浸记录等。
还有向管理公司拿管理规约,里面写了大厦所有资料,包括有冇事故发生、有冇欠管理费、修缮费、近过去的修缮内容、金额支出、未来大规模修缮计划等。日本担当准备好所有文件后,合议时间经司法书士(类似conveyancing executive或类似国内公证行公证员)见证签合约!完成了重要事项说明书,之后就要凖备final completion,一般成交期为三十天,业主有可能是负资産,要抬钱赎楼,如买家需要做按揭(4仟万日元以上),香港人祗能借银行估价的50%。而东京—般成交价银行祗估到90%,意思系香港人要拿出55%首期,银行祗能贷款成交价45%而年期最长15年,呢两点大家要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