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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政府四个说法

 

王文彦

怡居地产常务董事及
中原地产创办人
2016年12月8日

杜良谋在一篇《一个政府四个说法,公仆感混乱》评论说: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周一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读出律政司的法律意见,拒绝回答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和梁国雄四名被政府司法覆核案的议员的提问。曾俊华这个「硬起来」的态度,随即惹起哗然,连建制派亦觉得「过了龙」,内会主席李慧琼联同副主席郭荣铿即时约见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反映意见。林郑当天下午立刻急转弯,去信立法会表示会回答议员提问。

 

本来事件至此已告一段落,但特首梁振英昨天澄清自己事前对曾俊华的做法不知情,又认为不至於要不回应四名遭覆核议员的提问,更透露午餐时自己已致电林郑了解情况。梁特首此一澄清,又令整件事加添了戏剧效果:究竟梁特首为何会不知情?为甚么一向「和稀泥」的曾俊华突然「变硬」,而一向强硬的梁特首又忽然变成鸽派?两人政治立场互易,一众政治花生友都看得晕头转向。』

 

真是一个政府,四个说法吗?不至於!

 

我觉得律政司、曾俊华、林郑月娥及梁振英都说了真话,不存在谁「跣」了谁。看来事情很简单,财爷由於125日(星期一)要出席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的会议,预料四个等待司法覆核的议员(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及梁国雄)会尖锐提问,所以事前谘询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律政司建议他不要回答。其他高官,由特首、政务司司长以至一众问责高官,由於还没感到需要,没有谘询律政司相同或类似问题,大家因此亦没有开会就此问题取得共识,而财爷又没将自己的情况与上司、同僚及下属打招呼,其他人自然毫不知情。在这件事上,在一众高官中,财爷作了出头鸟。

 

其他人不知情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财爷怎样看待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叫财爷拒绝回答这四个身份暧晦的议员,律政司的意见是一个很糟糕的意见。在司法覆核举行前,当法官仍未裁决宣誓无效及公布依法禠夺他们四个人的资格,他们仍是议员,在议事堂上享有向财爷或其他高官问责的权利。律政司的法律意见违背了这个重要原则,不惹来内外炮轰才怪呢!

 

专家或下属给意见,做老板或上司当然要听,但要靠自己综合审阅及作出决定,听了错误的意见而接收不误,最后居然依书照做,那么错误的后果当然由老板或上司承担,不能将责任卸给出意见的专家或下属,这是涉及权责的常识。

 

律政司的法律意见是坏意见,陷财爷於不义,但你财爷全单照收,按错误意见照本宣科,他自然要承担最终及最重要责任。

 

传闻财爷要竞选来届特首,光看他这一役的表现,他似乎欠缺当特首的才智和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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