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不敢妄自菲薄,自少人穷志不穷,穷得有骨气,有财政困难自己解决,绝少开口求人借贷,楼宇按揭或透支的贷款不算,平生就只向人(机构或个人)借过一次。1981年,炒楼过份进取,竟输了400余万,这包括了1974年大学毕业以来积累的约250万元(全副身家!),银行约120万元的透支额及约50万元家族基金借贷。这50万余元是1974年向家族成员(我们5兄弟及母亲)所共享的基金用当时的银行按揭利率借贷的,用来炒楼,这就是上文提到平生唯一一次借钱。
1981年的400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当时市区的高级住宅,一般不外建筑面积每尺950至1,000元,当时400万元的住宅物业现在恐怕要20至25倍价钱,亦即8,000万至1亿元。
炒燶楼后,我的财政状况异常险峻,输掉全副身家,银行存款不足十万,此外身无长物。银行透支及家族贷款合共180万每月要付年利率21%超高息,连同我起码的生活费,每月收入至少要50,000元以上。我唯一生存之路就是要令中原地产平均每月创造10万元利润,然后和施永青平分(当时各占中原地产50%股权)。
在破釜沈舟的决心和咬著牙根和血吞的苦干下,因祸得福,我最终成功带领中原地产杀出一条康庄血路,并於1987年成为华资地产的一哥。
有道「朋友有通财之义」,我耻於问人借钱,但在2007年前我倒相当慷慨及乐於助亲朋下属解决财困,免息或低息借贷给他们的,由10万至300万元不等有多次。但几乎毫无例外,这些向我借钱的人,钱到手后就从此失踪或避而不见,客观后果就是我从此失去这些亲朋。2007年7月一个亲戚向我借200万元,说公司大股东愿意以低价卖20%股权给他,他现有的资金都暂时锁死在各种投资上,故需要该笔贷款,他承诺在翌年四月初将整笔钱还我,我二话不说立刻写了一张200万支票给他。到了翌月四月,不见他还我一分一毫,而且从此失踪,应可碰到他的亲戚聚会,亦不见他的身影。
~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