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议劏房登记制 劣质单位应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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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拟议劏房登记制 劣质单位应取缔
(东方) 2024年3月25日
加租一发难收 逾万居民或失瓦遮头
劣质劏房问题充斥香港,施政报告宣布成立「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消息指,当局初步倾向采取登记制度,未有登记的业主经营出租劏房与提供虚假资料一样被视为违法,须承担法律后果。另外,业主亦需找专业人士确认劏房单位符合标准,包括消防及楼宇结构等要求,否则会立即取缔;其他如「厨厕合一」劏房、没空间让租客站立的「棺材房」等亦在考虑取缔的范围当中。有组织担心实行登记制度后劏房会乘势加租,希望可尽快就劏房起始租金立法,又促请当局做好安置工作。

倾向订定最低居住面积

至於居住面积标准,据了解现阶段较倾向订定单位最低面积多於最低人均面积,因当局难以统计实际居住人数。而且为减轻对现时劏房户的影响,港府日后会给予业主较长时间纠正违规项目,例如一个单位同时有符合及不合标准的劏房,符合标准的可以续租,不合标准亦会给予充裕时间改善,若改动轻微住客亦不用迁出。房屋局表示,工作组目标是要得出实际可行、能有序解决劏房问题的方案,并於成立10个月内交报告,再考虑以哪种方式公布调研结果。

团体盼安排入住过渡屋

社区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估计一旦落实规管,至少万多人或受影响而需搬迁,占逾20万劏房居民总数近10%,认为港府规管应分阶段执行,妥善安置受影响居民於过渡性房屋或简约公屋居住。她又忧虑实行登记制度后,合资格的劏房及不合资格的平价劏房进行改善后都会乘势加租,希望可尽快就劏房起始租金立法。施丽珊期望规管范畴不可太宽松,否则难以取缔劣质劏房。

测量师学会建筑政策小组主席谢志坚指将就楼宇安全、消防、衞生要求及居住面积等标准,在今年5月底或6月初向港府提出意见。他强调安全是不可妥协的,有需要便须做改善工程,他认为可以业主委聘认可人士评估劏房并纠正违规项目等方式,借助市场力量推动登记。

议员邓家彪认为有必要加强执法配合,否则无法起阻吓作用,而儿童成长问题亦需关注,促工作组制订支援措施照顾有儿童的劏房户,又指会争取於本届立法会内处理相关立法。议员郑泳舜则认为申报符合标准的安排要顾及业主负担能力,同时要避免措施令劏房住客无家可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