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建生大宅重建 判权益毋须分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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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建生大宅重建 判权益毋须分前妻
(成报) 2015年5月19日
  上市公司实力建业创办人洪建生,与前妻王家琪离婚多年,但仍就财产分配问题打官司。法庭於2012年裁定王家琪可分得洪名下公司股份一半的权益,约1.61亿元。及后上诉庭再判王可获洪於山顶施勋道重建项目中的一半权益,洪不服该命令,向终审法院提上诉。终院昨判洪得直,洪毋须就重建项目分一半权益给前妻,并重申案件缠讼多时,两人应有清楚了断。

  洪建生与王家琪1973年在美国结婚后回港,分别在电子厂及银行工作。两人於75年成立实力建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附属公司,初时做电子生意,及后进军地产;实力建业在86年上市。生意愈做愈大的同时,两夫妇的关系却日渐疏离。两人感情由浓转淡,夫妇於10年3月正式离婚。王曾指控洪包养情妇。

  二人共拥有逾10亿元资产,上诉庭前年裁决时指出,股份会因为实力建业日后重建名下施勋道4幢大宅而升值,大宅当时值2.3亿元,重建价值料为6.6亿元,由於两夫妇各持一半股份,故王应额外获分得股份升值差额的一半。

  终院认为上诉庭就施勋道的重建项目作出的判决对洪并不公平,因为会令王家琪从可能是实力建业的最佳资产中获益,但又毋须承担因实力建业的财务状况而所需的注资。王亦毋须分担重建施勋道别墅所涉的费用或承担风险。终院又提到法院必须尽可能令二人「清楚了断」,但上诉庭的措辞充满问题,日后难免会引起双方重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