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违公契可被拒发牌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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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违公契可被拒发牌续牌
(成报) 2015年3月14日
  早年北角宾馆大火,引致有旅客死亡,凸显规管宾馆工作不足,民政事务局研究逾年后,决定提高规管力度,其中包括赋予旅游业监督权力,可在大厦公契禁止用作旅馆或商业用途时,拒绝发牌或为续牌。同时罚则亦将提高,经营无牌旅馆的最高罚款由20万元增加至50万元,监禁期由两年提高至三年。

  望在第三季落实

  当局表示,措施影响大约280间违反大厦公契的持牌旅馆,涉及约2200个房间,只占全港酒店和宾馆房间2.5%,旅游业宾馆联会主席刘功成预计,位於这一类大厦的持牌旅馆,在当局建议的一年宽限期后,会出现结业潮。

  署理民政事务总署署长陈积志昨日在记者会上希望上述措施可於今年第三季落实。为使现有持牌人有足够时间作出安排,署方将给予续牌日起计的12个月宽限期。立法会议员郭伟大致支持上述建议,认为违反公契的宾馆受到规管,对受影响居民而言是好消息。刘功成估计,修例以后部分违反大厦公契的宾馆,或会转以「房」或同乡会形式继续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