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误导可按揭没受罚 买家被迫挞订 美联不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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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误导可按揭没受罚 买家被迫挞订 美联不予置评
(明报) 2012年1月18日
政府正就规管一手楼销售立法作白纸草案谘询,草案能否对付地产代理问题推销手法引起关注。民主党主席何俊仁接到两宗投诉个案,一宗是2004年美联物业销售珀丽湾,一宗是去年12月香港置业(已与美联合并)销售盛世,两宗交易中经纪都涉嫌误导买家可以获得理想银行按揭,前者更哄骗买家在无入息证明下都可获得按揭,结果买家无法承做按揭被迫挞订,有关代理最后只被地监局「提醒」而无受惩罚,而买家追讨损失更遇上困难。

无入息证明 银行拒做按揭

何俊仁指出,两个案相隔8年,误导手法竟然一样,令人震惊,他建议政府引入不用买家赔钱的冷静期,以及参考加拿大的做法,在买卖合约加入条款,若买家不能得到一定成数的按揭,合约便无效。美联物业发言人回应,由於有关个案已由地监局跟进,故不予置评。

自雇人士林女士没有稳定入息证明,但美联物业在04年6月游说她购买珀丽湾时,至少6次说一定可以做到按揭,更声称发展商与银行有协议,按揭可以酌情处理。结果她支付了约16万元订金后,找了10间银行均不肯承造按揭,最终连订金及律师费共损失近20万元。

美联后来向她介绍一个炒家帮她出货「止血」,但却要她蚀50万元,林女士说:「整件事好像一个局,这个条件很难接受。」地监局调查后认为投诉成立,但只提醒地产代理应遵守指引,没有谴责或要求赔款。美联物业的分行营业经理在07年去信林女士,指该公司承诺可免佣1年内购买物业,但林不接受。

地监认投诉成立 仅嘱遵指引

由於林发现过程中的书信来往,美联都是使用美联集团抬头的信件,故她后来入禀索偿,亦列美联集团为被告,但区域法院去年12月却指误导林的经纪并非美联集团代理人,故剔除其申索,并要她支付对方讼费。林批评美联集团无诚信,「以公司名称来甩身,这是什么社会?」何俊仁亦指出,政府规管一手楼销售的立法谘询,并没有处理母公司的责任问题,将来该法例应订明母公司也要「上身」。

另一宗个案,30岁的陈小姐首次置业,去年12月参观沙田新盘「盛世」,香港置业的高级区域经理即场手写按揭计算方法,说只需在90天内付两成订金,其余八成可获银行按揭,又游说95折优惠会在当日截止,叫她即场签约,陈最后以信用卡付了21.49万元,签临约后再以本票缴付79万元。

何俊仁促处分违规代理

当她后来到律师楼签正式买卖合约时,方知原来要在90天后立即付清楼价,而银行只承造四成楼价,其余四成为二按。陈形容当时感「晴天霹雳」,即时中止合约,并找何俊仁协助追讨21.49万元的签卡数。她在翌日致电长实销售处,对方称95折优惠仍然有效,并非如代理所讲已经截止。

何俊仁表示,一手楼销售立法即使在今年7月顺利通过,尚要一年时间才能成立执法机构,而在这段真空期中,地产代理监管局应加强「牙力」,对违规代理作出罚款和处分,以及可要求地产代理公司赔偿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