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按揭逾2630万 警司陈凯港囚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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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按揭逾2630万 警司陈凯港囚6年半
(东方) 2024年5月17日
前同袍串谋 判监5年

正被停职的警司陈凯港,涉嫌连同曾任总督察的前同袍,欺骗按揭贷款逾2,630万元。经审讯后,陈凯港被裁定两项欺诈罪罪成;其前同袍则一项欺诈罪成,另一项则脱罪。区院暂委法官王证瑜昨判处陈凯港监禁6年半、其前同袍则被判监禁5年。王官指没有证据显示相关银行等机构有任何损失,案件亦不涉及违反诚信,陈凯港对社会亦有贡献等。不过考虑到涉案时间及金额,且涉及不同机构,故两项控罪部分刑期分期执行。

两名被告依次为无报称职业的陈凯港(50岁)及报称商人的汪浩毅(49岁)。陈於案发时为警司,汪是陈在警校受训时的同学,汪曾於警队任职但案发时已离职。辩方求情指案件与陈凯港的公职无关,陈亦一直帮助年轻人并参与很多公益活动,并创办不同机构雇用弱势社群及边缘少年,且在新冠疫情期间曾采购口罩作捐赠。因为本案,陈已不再可能任职警察,且陈抵押的物业很大机会被收走,陈将会陷入非常大的经济困境。辩方又引述两份医疗报告,指陈在2011年患上抑郁症,陈亦因本案压力而感到焦虑,曾起轻生念头,故望法庭轻判。

汪浩毅的代表律师求情则指,汪是家中经济支柱,於今年2月被验出有视网膜脱落风险及须进行手术,须於6月继续治疗。

辩方指汪在案中并无得益,亦不知道涉案的诈骗金额,可判处非监禁式刑罚。不过王官判刑时指,汪每月透过「出众资本」的公司户口转帐给陈、用於向银行申请贷款,故应知悉涉案金额。不过,法官亦同意汪的罪责较轻,以监禁5年作为量刑起点,认为不应判处缓刑,故最终判监5年。

隐瞒警司职业 虚报薪金

两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5月17日与11月4日之间,藉隐瞒陈凯港的警司职业,虚假地向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表示陈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间受雇於出众资本有限公司,并接受逾24万元月薪。两人亦被控在同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连同陈凯俊隐瞒陈凯港的警司职业,虚假地向华侨永亨信用财务有限公司表示,陈凯港於2019年9月至11月受雇於出众资本有限公司,接受逾24万元月薪。两间机构最终分别批出两笔贷款,涉及2,154.9万元及480万元。案件编号:DCCC 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