蟠龙半岛僭建案 3业主最快下月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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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龙半岛僭建案 3业主最快下月上庭
(文汇报) 2024年1月24日
去年一场世纪黑雨,揭发港岛大潭红山半岛多间独立屋涉嫌僭建及霸占官地酿成山泥倾泻,连带屯门蟠龙半岛亦被揭发类似情况。屋宇署及地政总署上月(2023年12月)公布在蟠龙半岛的联合行动已检控4间独立屋业主后,屋宇署於前日证实裁判法院已分向蟠龙半岛其中3间涉事独立屋业主发出传票,将於下月初、3月底和4月中分到屯门裁判法院聆讯。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葛婷)

屋宇署前日在回覆传媒查询时表示,蟠龙半岛余下一间被检控的独立屋,业主正积极跟进清拆令并已展开工程,因此暂缓检控并密切监察清拆进度。截至上周四(18日),屋宇署已向蟠龙半岛25间独立屋的业主发出清拆令,包括上述4间独立屋,着令涉事业主清拆僭建物及纠正违规地盘平整工程,相关清拆令会送交土地注册处在业权注册纪录登记,即俗称的「钉契」。

在红山半岛方面,屋宇署及地政总署已在2023年11月完成巡查临海一带其余85间独立屋(即早前已巡查山泥倾泻位置的4间独立屋以外的临海独立屋),当中29间同时涉及僭建及非法占用政府土地,40间涉及僭建,1间涉及非法占用政府土地,其余15间未有发现僭建或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由於有部分独立屋的僭建情况需作进一步视察及搜证,最终涉及僭建的独立屋数目将有待核实。

有关部门现阶段正根据巡查结果陆续向有关业主发出清拆令及饬令停止占用土地通知。署方在审视证据和徵询法律意见后,亦会考虑对违规者提出检控。

根据《建筑物条例》,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清拆令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12个月,以及罪行每持续一天罚款两万元。至於无合理辩解而未有按照地政总署通知拆除政府土地上的构筑物或仍占用政府土地的人士,首次定罪的最高罚款额为50万元及监禁6个月,以及罪行每持续一天罚款5万元,其后每次定罪的最高罚款额为100万元及监禁6个月,以及罪行每持续一天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