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梁胞弟骗2000万按贷 下周四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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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梁胞弟骗2000万按贷 下周四判刑
(东方) 2021年3月4日
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胞弟苏锦威,於2014年至2015年任职法律文员期间,讹称获客户授权,利用客户的物业申请两笔按揭合共2,000万元的贷款。财务公司被「拖数」向业主提出民事索偿,苏锦威为应付官司,再使用假文件代业主聘请律师,最终要靠胞姊出钱「冚数」。苏锦威早前被裁定欺诈、使用虚假文书副本及洗黑钱共4罪项罪名成立,而协助他接收贷款的前同事亦被裁定洗黑钱罪成。区院法官劳洁仪昨天听取辩方求情后,将案件押后至3月11日判刑,两名被告继续还押候惩。

两名被告依次为苏锦威(44岁)及苏润余(52岁),两人於案发时在梁家乐律师行分别任职法律文员及法律行政人员。苏锦威早前被裁定两项欺诈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罪成,他另与苏润余同被裁定一项洗黑钱罪成。

胞姊出钱冚数 讼费利息未解决

辩方昨天求情指,苏锦威只是用错方法借款,没有意图永久剥夺他人财产,他在警方未展开调查前已向其中一间财务公司归还1,000万元;至於另一笔1,000万元贷款,在债主入禀追讨后,苏锦威目前已还清本金,尚余讼费及利息金额争议未解决。

辩方又为苏锦威呈交7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控方证人、律师梁家乐撰写,梁称赞苏锦威的工作表现良好,相信他犯案只是单一事件,与其本性不符;而苏锦威在自撰的求情信中深表悔意,表示愿意接受应得的惩罚。

至於次被告苏润余,辩方强调他「超级好人」及乐於助人,他犯案亦是有违其本性。

案情指,2014年期间,当时在梁家乐律师行工作的苏锦威,有份处理一宗坚尼地城Lexington Hill物业的交易,他未经业主同意将物业先后抵押给两间财务公司申请贷款。

两公司之后均被拖欠还款,分别入禀高院追款,甚至登门向业主查问。最终苏锦威带同银行本票给其中一间财务公司的律师,称要代业主赎回按揭,但本票却由苏锦威胞姊苏洁儿持有的公司发出。两名被告於2016年被廉署拘捕。案件编号:DCCC 41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