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鞋街313尺铺 收地赔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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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鞋街313尺铺 收地赔近亿元
(东方) 2016年11月12日
市区重建局在二○一一年收回旺角「波鞋街」地段重建,其中一个被收地铺的业主认为政府赔偿五千三百多万元属太低,前年向土地审裁处申请评定赔偿金额。案件在今年中审讯后,审裁官昨裁定,政府要为该个面积三百一十多平方尺的铺位,向业主赔偿九千七百多万元,即平均每方尺赔偿额逾卅一万元。

涉案铺位是花园街七十八号A2号铺,毗邻奶路臣街,面积廿九点一六平方米(约三百一十三平方尺)。案件申请人雪伦有限公司於九七年中购入该铺,在收地前将之租予体育用品店,月租十五万五千元。市建局○七年公布收回花园街、奶路臣街和洗衣街三街交界、面积二万六千五百平方尺的地段重建,该铺所在的六层高旧楼亦在收购之列。至一一年五月政府正式将土地收回,现时地段的重建工程已接近完成。

政府在收地时,已向申请人赔偿五千三百四十八万五千元,申请人虽然接收,但表明保留向法庭兴讼的权利。之后双方继续讨价还价,至一四年申请人终向土审处提出评定要求。

政府指劏铺不用赔 官斥荒谬

审裁官在判词提到,政府一方在审讯期间提出,涉案的A2号铺只是一开四「劏铺」的其中一间,曾被非法改动,故不符《土地收回条例》规定可获偿的资格。不过审裁官认为,该铺位是循正当买卖得来,业权份数已清楚登记在土地注册处,指政府一方认为完整铺位可获赔偿,「劏铺」不用赔的说法,不但违反法例向失去土地的业主赔偿的本意,而且荒谬,审裁官对政府此立场表示惊讶。

审裁官续指出,涉案铺位位於旺角最繁盛地段,在参考双方估值专家的报告,以及比较附近亚皆老街、通菜街相类铺位估值后,裁定该铺位价值应为九千七百卅六万五千元,政府应向申请人支付此数。换言之,政府要再向申请人支付四千三百多万元。

案件编号:LDLR 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