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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金管局自2009年推出辣招中涉及按揭成數內容一覽

2023年6月6日 (文匯報)
第一輪 2009年10月23日

‧2,000萬元或以上業主自住物業:60%

‧2,000萬元以下業主自住物業:70%(惟貸款額最多1,200萬元)

第二輪 2010年8月13日

‧1,200萬元或以上業主自住物業:60%

‧1,200萬元以下業主自住物業:70%(惟貸款額最多720萬元)

‧非業主自住物業:60%

第三輪 2010年11月19日

‧1,200萬元或以上業主自住物業:50%

‧1,200萬元以下、800萬元或以上業主自住物業:60%(惟貸款額最多600萬元)

‧800萬元以下業主自住物業:70%(惟貸款額最多480萬元)

‧非業主自住物業:50%

‧非住宅物業:50%

‧以資產水平為基礎的按揭貸款:50%

第四輪 2011年6月10日

‧1,000萬元或以上業主自住物業:50%

‧1,000萬元以下、700萬元或以上業主自住物業:60%(惟貸款額最多500萬元)

‧700萬元以下業主自住物業:70%(惟貸款額最多420萬元)

‧若借款人主要收入來自香港以外地區:以上適用上限再減10個百分點

‧以資產水平為基礎申請按揭貸款:40%

第五輪 2012年9月14日

‧按揭成數上限

-若借款人有其他按揭物業,而主要收入來自香港以外地區,並以供款與入息比率為基礎申請按揭貸款:所有適用上限再減10個百分點

-若借款人有其他按揭物業,並以資產水平為基礎申請按揭貸款:30%

第六輪 2013年2月22日

‧非住宅物業:所有適用上限再減10個百分點

第七輪 2015年2月27日

‧700萬元以下業主自住物業:適用上限減10個百分點至60%

第八輪 2017年5月19日

‧若借款人有其他按揭物業,而主要收入來自香港,並以供款與入息比率為基礎申請按揭貸款:所有適用上限再減10個百分點

資料來源:中原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