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在新一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建議調整不動產的稅階及標準稅率,1,000萬元以下單位均受惠減稅,其中最低稅階100元的上限由原來的200萬元提升至300萬元,相關《2023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修例在「先訂立後審議」下已經於2月22日生效,立法會大會昨日再就修例進行二讀及三讀,議案在議員過半數支持獲得通過。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梁悅琴)
料3.7萬名買家受惠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該項建議的主要目標是為減輕一般家庭首次置業的負擔,特別是中小型住宅單位。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適用的稅階調整後,代價款額或價值剛低於1,008萬元之間的適用物業交易,須繳交的印花稅金額將有所減少,減幅最高達至67,500元。該調整預計將惠及約37,000名物業買家,政府稅收每年減少約19億元。
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則表示,今次修訂純粹是財政司司長不肯亦不敢大刀闊斧調整各項印花稅之下的緩兵之計。相比起現有稅階,整體樓價在十多年來已經上升1.3倍,當局相隔13年才作出調整,是極不理想的做法。
他又指出,政府部門和官員都有一種因循的習慣,即盡量「少做少錯,唔做唔錯」,有需要就將累積十年、二十年的變化,一次過修訂實施,令市民大眾疲於奔命。他希望政府當局能夠高瞻遠矚,審時度勢,盡快提交下一條的《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減辣、撤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