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法團前主席涉賄被控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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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法團前主席涉賄被控四罪
(成報) 2015年5月13日
  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私人住宅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控告他涉嫌就繼續聘用該大廈的清潔承辦商索賄及收賄。被告將於星期四(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涉索報酬續聘清潔承辦商

  44歲被告楊江藝,崇華閣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被控四項罪名,即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被告於案發時為土瓜灣私人住宅大廈崇華閣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

  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3年7月及14年4月,向一名人士分別索取400元及4,000元,作為致使崇華閣業主立案法團繼續聘用該人士為崇華閣清潔承辦商的報酬。另外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3年8月至14年3月期間,以相同目的分別兩次接受該名人士各1,200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