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契樓」隱含負債風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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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無契樓」隱含負債風險多
(信報) 2017年8月9日
物業拍賣會上不時出現涉及「法院令」或者不提供樓契的「無契樓」單位,這類物業往往涉及較多風險。

法律界指出,法院令物業除難以承造按揭,單位亦可能涉及一些隱含的負債,準買家若有意購入須特別小心。

事實上,有多種情況都可能令單位涉及法院令,例如原業主欠債被入稟要求還款,或者欠付大廈維修費用等而遭管理公司等透過法律途徑追討,甚至是原業主未有繳付的訴訟費用等,都可能令物業牽涉法院令。部分物業由於原業主失蹤、去世,或者賣方因不同原因未能取得樓契,單位亦會成為「無契樓」。

律師黃嘉錫指出,無契樓單位由於難以證實原業主的身份,而法院令物業亦因為物業涉及訴訟風險等,銀行未必肯承造按揭。

銀行或拒承造按揭

黃嘉錫補充,涉及法院令的物業,新買家購入物業的金額,有可能不足以償還物業所涉及的欠款,新買家隨時須額外支付一筆金錢清繳物業涉及的債項,才能正式擁有物業的業權。「即使單位售價平市價三至四成,都係博一博,隨時(連同額外支出)俾返市值100%都唔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