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劏房擬修例 非針對租客

新聞資訊 > 地產新聞 返回
瀏覽人次 : 5528
地產新聞
工廈劏房擬修例 非針對租客
(文匯報) 2017年7月18日
政府擬修例嚴打工廈劏房,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打擊工廈改建劏房的修例建議,並非針對租客,又指會考慮先讓屋宇署人員有進入工廈單位的權力,再落實工廈劏房刑事化。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以加強針對以工廈作非法住用用途的執法行動,多名議員關注將條例刑事化的影響。金融界議員陳振英提出,如負責劏房的裝修師傅會否因而受影響。

黃偉綸表示,難以評論個別個案,但強調刑事檢控必須無合理疑點,檢控門檻高。他舉例,一個地產代理明知物業是工廈,卻向準租客表示毋須擔心,在單位居住沒有問題,當執法部門有證據證明地產代理教唆,就可能在修例後墮入法網。

會上有議員關注修例嚴打工廈劏房後出現的安置問題。民主黨胡志偉指出,工廈作非法住用有危險性,但加強執法行動,會引伸迫遷問題;民主黨尹兆堅亦質疑,現有中轉屋不足以容納受影響工廈劏房戶,認為政府應先有相關估算。

黃偉綸承認,由於現時進入單位有困難,難以計算有多少人居住在工廈劏房,但他引述關注團體估計,有關人士涉及約1萬人。

研先賦權入屋 再落實刑事化

他表示,理解「一刀切」取締工廈劏房不是最理想做法,會考慮可否先賦權屋宇署,讓人員有權進入工廈單位,更準確了解工廈劏房情況,再落實將條例刑事化。

他又說,條例一旦修訂後,有關人士或會遷往屯門的寶田收容中心,或繳付高一點租金在市區居住。他強調,會小心衡量生命安全和受影響人士舟車勞頓及花費金錢的兩難局面。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