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處處 連鎖發展難

新聞資訊 > 地產新聞 返回
瀏覽人次 : 8810
地產新聞
法規處處 連鎖發展難
(文匯報) 2016年10月27日
不少收租股在港賺得盤滿缽滿,有舖有樓收租,甚至經營劏房,近年被視為高回報投資。有意見認為,這種太空艙租房業務如果可以規模式經營,說不定可以上市,起碼初期可以在創業板集資加快擴充速度。但有法律意見認為,這類業務能否達到規模經營,主要還看政府會否放寬監管。

Airbnb稅務問題困擾

說起太空艙租房生意,相信不少人會聯想到美國的旅遊租屋網上平台Airbnb,該公司正擬新一輪融資,集資5.55億美元,此估值將等於該公司市值高達300億美元,這使得Airbnb估值在全球非公眾公司中,排名直飆至第三,至於前兩名分別是Uber與小米手機。本港太空艙的模式雖與Airbnb不一樣,但大家都是「互聯網+」下的產物,都是透過互聯網找租客,Airbnb如果可以上市,本港這類太空艙業務說不定也可上市集資。

在美國執業的律師劉龍珠指出,太空艙與經營民宿短租的Airbnb是相同的事,因為房屋的用途難以掌控,可能會發生很多不可預測的情況,例如最近被曝出,有人利用Airbnb來作非法活動。另外,由於太空艙比劏房更擠迫,可能發生嚴重的火警風險。

此外,Airbnb在美國也被指逃稅,在紐約遭禁制,太空艙的經營也可能涉及稅務問題。劉龍珠指,美國正在尋找不同方法,來規範Airbnb這樣的商業行為。目前,很多美國城市,如舊金山、聖地牙哥、聖莫尼卡等出台相關法規,降低Airbnb出租房屋過程中的隱患,如要求出租者要向當地政府登記、申請營業執照,並要繳稅。

單位租上租 房東負全責

另一方面,如果有人租用物業後充當房東,並改建成太空艙出租,房東將要承擔所有相關責任,面對各方的起訴,所以有關生意未必可以大做,更遑論發展為上市公司。

根據本港創業板的上市要求,有關企業在過去兩個財政年度的經營業務所得,需有不低於2,000萬元的現金流入,上市時市值亦要大於1億元。若果太空艙在港不能「大搞」的話,要在創業板上市就很困難。內地的新三板又如何呢?內地新三板沒最低市值要求,公司淨利潤最適宜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但有關公司必須是在北京、上海、天津及武漢四個城市的高新園區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