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追業權 先輸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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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新聞
王林追業權 先輸訟費
(東方) 2015年4月23日
曾遭內地官方媒體指控造假斂財,並一度來港避風頭的江西「氣功大師」王林,於前年在港興訟向其前弟子鄒勇追討北角城市花園一個現值一千萬元的單位業權,並指鄒只是以信託形式替王持有該單位。與訟雙方早前向法庭存入申索陳述書及抗辯書,案件昨於高院再提訊,原告王林的代表律師向聆案官申請剔除被告鄒勇的抗辯書,指對方沒有根據《高等法院規則》的要求,就原告的所有指控逐一提出抗辯。惟聆案官裁決指,該抗辯書有就原告各種指控概括地闡述其抗辯理由,官認為此種方式的抗辯並無問題,亦沒有違反高院規則,故否決原告的申請,並下令原告支付七萬六千元訟費。

案件編號:HCMP 193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