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欠缺門牌 差估署執法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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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樓宇欠缺門牌 差估署執法不力
(成報) 2015年5月29日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本港仍有不少樓宇欠缺門牌,但負責執法的差餉物業估價署近6年來,從未作出檢控,而具法律效力的「標示命令」亦只曾發出28張,以致有個案拖足19個月方作出糾正。公署認為執法力度欠理想,敦促署方加緊跟進。

  兩次展示運動不夠頻密

  公署認為沒有標示門牌不僅令市民及遊客不便,亦影響公務人員執法,遂主動調查負責規管的差估署的執法情況。結果發現,近年差估署只曾分別於2013年及2015年於灣仔區及中西區進行兩次地區性「展示運動」。公署認為行動不夠頻密,亦忽略深水等舊區。

  至於日常巡查,差估署並無系統的巡查制度,職員只在外勤時,才順道留意附近樓宇的門牌是否正確展示。具體執法上,過去6年間,署方發出8,540封警告信,但具法律效力的「標示命令」卻只曾發出28張,而檢控數字更是一宗也沒有。其中有個案先後收到4封警告信,卻一直置之不理,直至署方於19個月後發出標示命令方作出糾正。

  劉燕卿:過分容忍違規

  申訴專員劉燕卿昨日在記者會上認為,差估署過分容忍違規情況,執法力度有欠理想。她指出既然標示命令效果理想,理應盡早發出,故建議署方在首次發出警告信的一定時日以後,確認未有改善即立刻發出標示命令。

  在巡查上,公署認為差估署有必要制訂巡查制度及將結果存檔。市建局一貫向「樓宇更新大行動」的參與樓宇提供免費門牌,公署認為受惠人數有限,建議差估署可考慮向更多樓宇提供門牌。差估署表示大致接納公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