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公務員樓重建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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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舊公務員樓重建居屋
(太陽) 2015年5月19日
香港現存二百多幢最早於五十年代興建的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舊樓,大都位於優質市區地段,但礙於分契及補地價問題難重建,變相減少市區土地供應。發展局最新建議由房協推出先導計劃,以「不虧蝕」原則收購有關樓宇再重建作居屋。房協負責向政府補地價,並以市價或高於市價約一成收購,但前提是需齊集全數百分之百業主參與,目標是位於深水埗、九龍城及港島東區有重建潛力的舊公務員樓,明年初推計劃細節。

政府早於五十年代推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計劃,由公務員自組合作社,再向政府申請批地建屋自住,政府只收取三分之一地價,大部分樓宇樓齡高,亦欠升降機等設施。發展局指現時有一百七十八個已解散而未重建的公務員合作社地盤,估計有八十五個具重建潛質,重建比率可達兩倍或以上,可額外獲得二十三萬多平方米額外樓面面積。如以重建後每單位約五十平方米計算,淨增長可達四千個單位。

容許業主 綠表買二手居屋

高昂補地價費用,令發展商對公務員合作社樓宇重建卻步。發展局現建議由房協推出先導計劃,由房協向政府繳付三分之二的土地補價,並以市價向業主收購其單位,在「不虧蝕」的前提下,房協可向業主提出略高於市價的收購價。先導計劃將以「需求主導」形式進行,由業主自行向房協提出申請,需全數業主參與,地盤至少達一萬平方呎,可由相連地盤組成。

房協發言人指,為增加業主參與重建誘因,將考慮容許業主以等同綠表資格購買房協「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單位,毋須資產審查,預計業主收到的賠償金額,足於購買一個三百至六百多呎的二手居屋單位。房協明年初將公布細節,預計半年內與業主達成協議,三年至三年半後可預售樓花,重建後的居屋最快六年後落成。發展局又建議由市建局推出專項輪候安排,讓公務員合作社樓宇業主集齊五成或以上業權後,向市建局提交「促進者」服務申請,通過市建局協助業主八成或以上,聯合售予私人發展商進行重建。

吸引力有限 恐難不虧蝕

城大公共政策學系副教授劉國裕認為有關計劃是個大突破屬好事,但質疑房協只以略高於市價收購,吸引力有限;且房協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供應有限,建議房協提供回購及一手單位,增加業主參與誘因。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麥美娟指,擔心當局訂定的條件難滿足不虧蝕原則,令方案變成不可能任務,業主重建希望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