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偉銓籲建長者私宅適切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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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銓籲建長者私宅適切居所
(文匯報) 2016年4月19日
隨着香港人口老化問題逐漸浮現,長者住屋需要成為社會關注議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昨日聯同業界代表,提出於私宅項目興建時提供30%「長者適切居所」,以及提供相關配套,但由於發展商或會因此增加約5%至10%的建築費,故建議政府可提供誘因,包括提供發展面積豁免,去推動發展商興建更多適合長者居住的單位及設施。

謝偉銓批評,現時為長者度身訂造的家居全屬資助性質,只能針對基層的長者,對於未符合入息及資產限制的長者,則未有得到照顧,若私人發展項目能提供「長者適切居所」,不同經濟能力的長者便可因應自己的需要,在市場物色合適的居所。

謝偉銓表示,他於去年底已成立「長者適切居所及相關配套研究工作小組」,並邀請多名業界專業人士擔任小組顧問,包括建築師、測量師、規劃師、園境師、資訊科技等各界別人士,探討如何促使私營發展項目,加入友善長者設施的元素。相關建議昨日已向發展局、運房局、勞福局提交電子版,正式版本亦會於本周內遞交到相關部門。

建議政府增豁免推動

工作小組認為,新批出的住宅或商住地契中應加入「長者適切居所」的條款,並要求發展商提供不少於30%的該類單位。謝偉銓指,這類單位並非單單只給長者居住,年輕或中年人士亦可入住,主要是提前作準備,讓港人能做到「居家安老」。如果發展商願意全幢都變成「長者適切居所」就更理想,相信要至少5萬方呎以上的地盤適合加入此類要求。

此外,政府亦應修改法例及建築設計,在住宅公共地方及室內部分引入更多長者友善設施及無障礙環境,例如電梯、走廊及大門加闊等等,由於這些都涉及樓面的損失,為推動業界興建更多長者適合居住的單位,小組認為可提供誘因,包括提供發展面積豁免,去推動發展商興建這類單位。

納「政府、機構及社區」用地

私宅項目內亦應設立綜合長者服務中心,善用空中平台花園作為長者的戶外活動空間及社交平台,並希望配合新科技,為長者提供多一層安全保障。謝說,政府亦應該對「長者適切居所」作出清晰指引,並納入「政府、機構及社區」(GIC)用地的註釋的第一欄。以私宅年供應目標約1.8萬伙去計算,若能做到以上幾點,適切長者房屋每年可達5,000個至6,00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