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獲較高現金回贈 新樓買家承認送禮行賄地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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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獲較高現金回贈 新樓買家承認送禮行賄地產代理
(東方) 2022年12月30日
一名新樓買家被指在購入一個逾650萬港元的住宅單位時,向一名地產代理送禮,圖獲地產代理公司提供較高現金回贈。該買家其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被告今(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李志豪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9日判刑,期間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任職文員的女被告余煒琳(30歲),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情指被告於2021年3月初委託中原地產一名地產代理為其物色住宅物業。被告經對方介紹,同年3月底打算購買大角咀住宅項目「利奧坊‧曦岸」一個售價逾650萬港元的單位。中原地產會就每宗交易,獲該樓盤的發展商支付成交金額的特定百分比作為代理佣金。中原地產會撥出部分代理佣金,向買家提供現金回贈,金額由經手代理與買家商議,並須獲中原地產批准。

被告於同年3月31日與上述地產代理商議現金回贈金額時,表示如對方成功為她爭取較高現金回贈,便會向對方提供一份價值1,000至3,000港元的禮物。被告其後與該樓盤發展商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購買該單位,該地產代理則沒有接受被告任何禮物。

案件編號:WKCC 337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