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多人反對係東大嶼填海,因為新界仲有好多土地可供發展,呢家我就同佢哋擺事實講道理。
新界的土地分開幾種,有啲係祖堂地,係阿公剩落由一個宗族共同持有,想變賣就成個宗族開會,要絕大部分人甚至全體通過先好講嘢。
有啲土地係家族持有,阿爸由阿爺手上承襲翻來,想變賣就要揾那個七老八十的業主去簽名,佢可能瞓喺老人院甚至身在英國或荷蘭,要說服佢哋去賣地真係有難度。
其實最容易搞嘅反而係由發展商持有嘅農地及棕地,人哋打開門做生意只為逐利,但呢家一句「官商勾結」,試問有哪一個負責談判嘅官員膽敢「開平價」益發展商?
啲友仔叫林鄭月娥去搞棕地及農地,講句衰啲即係叫佢「與虎謀皮」,十年間可揾倒過千公顷地用來起屋的機會,等同白表抽倒啟朗苑三房!
有啲人就叫政府運用「土地收回條例」去收番啲棕地及農地,但香港實行私有產權,你政府唔出番咁上下價,那些地主肯唔肯咁順攤嘔塊地出來?
而且新界土地業權分散,地塊夾雜阿公地、私人地、發展商地,仲有啲地係唔知乜水霸返嚟嘅,又有D地個業主已經賣咗鹹鴨蛋,都唔知點挖返佢啲後人出嚟……
總之收新界地全部都係濕滯嘢,啲友仔講得咁輕鬆,不如佢去in地政總署,專門同鄉紳及發展商收地,睇下事情會唔會有突破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