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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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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子 - 梁振英自欺欺人系列 2014-01-14 09:41:28

(1)梁振英增加不了土地供應,就只識一味加稅。結果如何?原本550萬的樓現在賣520萬,但要交80萬稅給政府。

就這樣,梁振英就解決了高樓價的問題。

(2)梁振英增加不了土地供應,就只把原本用來建醫院、學校、遊樂場、消防局的地來建「住宅」。

就這樣,梁振英就解決了高樓價的問題。

(3)還有更加「自欺欺人」的,就是增加不了土地,就把原先有的大單位「一開二」變成兩個「蚊型單位」去交數。咁就可以同人講:「我推了幾萬個單位。」

就這樣,梁振英就解決了高樓價的問題。




但這樣市民的居住環境會變更差啊!
2. 胡亂出招失財源 2014-01-14 10:20:24

2016年立法會選舉好應該換一換新血???

中產要保值.改換代言人.

聰明的博客論壇,充滿智慧活力的博士思維,應該引導為一股政治議政的新動力,引入一股強而有力中產議政力量……

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產議政政綱創作:

政府賣地稅收源!!!

胡亂出招失財源!!!

3. 亮劍 2014-01-14 10:50:12
C老闆在雷霆 881 提出⋯⋯

以後有部分土地使用權只批5年,之後就每年續租,即當小業主於入伙之後,佢要交多啲地稅補翻俾政府。

這樣同本人一直提倡的建議好一致,所以我舉腳支持!

如果政府推行呢個政策,就可一次過解決以下問題:

1 樓價過高⋯⋯用呢個方式批出嘅土地,發展商只能收回建築成本加執少少微利,而因為土地增值呢一範,佢哋冇份分享,咁地產就會盡快推出樓花,還會量加快建築進度,那在一定程度下,會壓抑中下價上車盤價格嘅升幅。
2 呢啲土地所起嘅樓,因為同市場租金掛咗勾,因此冇可能嚴重脫離市民負擔能力,這樣就可壓抑整體中下價樓租金升幅。
3 政府現在係一筆過收取幾拾年地租,以出讓土地使用權,咁同你分期收取呢筆收入,其實收入喺最後分別不大,你曾財爺咪恐怕打後幾拾年,香港會有結構性財赤?咁如果實施部份土地分期繳付地稅,係咪比成立乜嘢乜嘢基金更正路?
4 在金融體系呢方面,由呢個土地來源所建嘅樓,因為建築成本,喺中長來講是有升無跌,已經係常識,所以銀行嘅風險應該好低,咁將呢啲按揭打包推出市場俾人,認購去收息,應該無難度。

呢一個方案:
發展商有錢執
低收入人仕可平價上車
政府長遠有租收
銀行可減輕風險

四贏都得,為何我講足拾幾年都無影?
4. To 1樓 2014-01-14 11:21:51
(1)梁振英增加不了土地供應,就只識一味加稅。結果如何?原本550萬的樓現在賣520萬,但要交80萬稅給政府。
就這樣,梁振英就解決了高樓價的問題。


梁振英「不會自滿」:以後買80萬樓要交520萬稅,樓價仲唔大跌?


(2)梁振英增加不了土地供應,就只把原本用來建醫院、學校、遊樂場、消防局的地來建「住宅」。

就這樣,梁振英就解決了高樓價的問題。


梁振英「不會自滿」:以後還要填平維港起公屋。


(3)還有更加「自欺欺人」的,就是增加不了土地,就把原先有的大單位「一開二」變成兩個「蚊型單位」去交數。咁就可以同人講:「我推了幾萬個單位。」

就這樣,梁振英就解決了高樓價的問題。


梁振英「不會自滿」:以後會「一開三」、「一開四」、「一開N」。


但這樣市民的居住環境會變更差啊!


關路姆西X事!總之「解決房屋問題」,條路姆西史書留名啊!
5. 梁振英:樓市辣招有成效 促立會通過 - CY團隊應果斷重設租管增強成效 2014-01-14 11:23:41

特區政府新一份《施政報告》明日發表,有地產商關注政府何時會撤銷樓市「雙辣招」。不過,特首梁振英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直言,政府現時正不斷與立法會討論,期望立法會盡快通過有關法例。

梁振英聲言,推出「雙辣招」和「港人港地」後,外來人士來港買土地房屋的比例大幅下跌,認為相關措施在壓抑樓市炒賣方面有成果,但他沒有提出具體跌幅。

梁振英又說,明天公佈的《施政報告》除了會提到實施過的短、中、長期措施解決房屋問題外,亦會詳細交代扶貧,安老助弱及培育下一代的工作。

 

6. k仔 2014-01-14 11:30:16
k 仔 to 亮劍

全世界都冇行咁嘅制度

你的提議変相成為另類福利

同埋,現有業主(包括銀行mortgages)會損失慘重

物業价值一定大跌

今天一定冇可能,强烈反對,現有業主犧牲太大,正苦自己想辦法揾地起公、居屋

新架玻正苦  dominate  土地話事權及組屋制度  since 196x年獨立,当時新架玻是落後,土地如爛地,要 当时起要 dominate  土地及房屋不難,因為当时地不值$。新架玻政府由196x年獨立起,已控制9成房屋 market share,今天跌至8成半

但是香港由60年代經濟起飛前,已採用私人主導的制度,後來才一半公營、一半私營

今天香港土地太值$(5-6万億市值),今曰才推翻這個制度變成正苦主導,冇可能。

施生的一套,係冇可能,除非今天香港還是小漁港
地為何值$,因為不是人人有能力擁有

新架玻话月入6000港元都可有樓,以前涯落黎嘅小業主咪損失傪重

起公屋及居屋咪得,不要茂茂然改變制度,好似聯汇一樣
7. support more new policies!!! support cy!!!!! 2014-01-14 11:32:42
cy, we all support you, go go go to issue more new policies!!!!
8. 亮劍 2014-01-14 11:53:10
現在新加坡住喺祖屋嘅市民超過八成,加成多公民住私人樓,可稱「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盡歡顏」!
但背後係打工仔三拾多%人工被強迫儲蓄,同埋要全盤接受大家長式英名領導,大家是否接受可稱見人見致!
現在重點講香港可否學人哋!
王予漸教授早前話以免補地價,半賣半送咁將那些資助房屋,低價咁轉俾低下階層,但咁樣攪法,對那些用自己血汗金錢,但仲要屈喺殘、舊、細、遠、貴嘅小業主極不公平,如果政府真的實施王教授方案派通街,咁呢班人唔反枱肯定有鬼!
但轉少少彎又得唔得呢?
現在起一間新嘅兩房公屋,大約要四拾零萬左右,而居屋就八九拾左右,咁政府就用呢個價,賣俾資助房屋居民啦!
之前於居屋及租者置其屋補咗地價者,唔好打我住,嗰啲補地價係後數咋!
如果政府每年收翻市值租金嘅三四成,即呢一筆補地價分期幾拾年收啫!
為求減輕呢啲人嘅負擔,可用唔等使、收費高、成績水皮、而且狂搵笨嘅MPF來做首期及供款!
房屋嘅重置成本,因為有人工加硬,通賬升緊嘅因素,喺可見將來幾乎無可能跌,即買家幾乎包賺不賠!
而每月應課差餉租值嘅幾成作補地價,亦唔過份掛!
咁呢個方案,就可俾公屋居民平價上車,等他們有資產「增值」嘅機會囉!
因為呢啲樓有福利成份,當然下一手接貨嘅都要係合資格港人啦!
9. 亮劍 2014-01-14 12:08:16

To K 仔 ----- 這是我大約兩年前文章

 

置安心同新居屋就快被 CY否決,代之起是在市區建單幢公屋俾年輕人解決住屋問題,咁樣攪非常之唔對路,辛苦供成萬銀樓嘅中產要住大西北迫巴士地鐵,但另一方面,俾千幾銀租嘅人就可住市區,仲連管理費、差餉、地租及保養維修都包埋

香港政府擁有土地的絕對擁有權 (除了中環聖約翰座堂的所在地), 都是屬於政府, 政府賣地其實只是將土地出租一定年期, 而建於土地上的樓宇亦屬於土地的一部份, 所以業主其實只購入地契年期內該單位的權益. 地契到期後, 政府可以收回土地及建於其上的所有建築物, 如果政府決定這樣做, 單位便不再屬於業主, 而有別於重建收地的情況, 政府沒有法定責任要給予賠償.例如地契快將到期嘅九龍倉期下嘅海運大廈!當然, 政府亦可以將土地續租, 若政府決定續租, 那業主可繼續持有單位.

對於住宅用地, 為免擾民, 政府目前的政策是一般也會續租至於接近地契到期時買樓, 其實交易時買賣雙方都會知道這情況, 有關的風險自然會在價錢上反映出來, 而政府通常做法,係容許土地在地契到期後,不需再付地價而獲續期五十年,而地租只是差餉租值的3%,屬偏低水平,間接令地價居高不下。

我係呢度提出一個合理而可行的新土地政策,由今日開始,每年係政府土地庫中抽出 5千個單位,以免地價嘅方式,叫發展商起樓俾啲年青人,而地價就用分期付款方式,於樓宇建成入伙之後,由呢班業主繳納,以一個新界市值 2百萬嘅單位為例,建築成本連地產發展商利潤當一百萬,可以去銀行用 9成半上會,首期連使費十萬有找,1百萬地價當地租咁每月收 3千,咁置業人士可望付出一個較低的樓價「上車」,而政府又可以收租代賣斷,而地產發展商同銀行可以繼續做拒哋嘅生意,請候任行政長官 CY考慮有關想法。

我呢個將部份土地以分期支付地價方式 (Hire-purchase),代替地產發展商一筆過購入地契年期內使用權(Pay in advance),政府唔使上身,用者自付不存任何補貼,係唔係年輕人關鍵性唔大。

政府如推行此方案,有下列好處

香港嘅大型地產發展商都識得强化收租物業組合,以防每年盈利因售樓收益起落而大幅波動,咁政府用穩定收入來源已經攪掂好多議員把口!

年輕人點解未畢業就走去申請公屋?主因係拒哋恐怕成世都上唔倒車,臨老都過唔倒世,咁現在有條路,俾你十萬八萬就上倒車,係咪打定個底先!

而現在持有物業嘅小業主,呢個 (Hire-purchase) 方式對你哋嘅影響已經係最少,除非你持有大量中小型單位出租嘅包租公!

銀行同發展商因為免除左地價大幅波動風險,可以做到薄利多銷,而因為呢啲屋只係用來住,無投資價值,咁就唔驚同胞將這些住宅炒到反轉!

問答時間:一

同現行房屋政策有乜嘢分別?

係現行居屋補地價機制之下,政府可使到一半居屋業主補回地價差額俾拒,我係中環倒吊十分鐘都仲得!

但實行我嘅 (Hire-purchase) 方案,咁就担保收翻曬所有地價收益,我十幾年前嘅提議係同應課差餉租值掛勾,大約係新界 3 成,市區 4-5 成。

如果有日政府等錢洗,仲可以將上述資產打包,發行債券俾人收息,以 5 千個單位,每個一百萬來計,總數係 50 億!又當平均每個單位每月分期支付地租 3 千銀,年收益係 3.6 厘,扣除成本都有 3 厘息,最重要係派息可隨市值租金升跌,仲唔合曬香港投資者嘅口味?租約期滿又玩下一輪,收租咁收!

 

同發展商全包(地價加建築成本加發展商的利潤) 有何分別?

 

其實香港樓價高企嘅核心就係由發展商全包

當你係一個買大陸平價手袋嘅商人,每個包包入貨價只係十幾銀,你會賣行電視廣告;或係大道中、時代廣場、IFC、太古廣場同人搶租天價舖經營嗎?咁人同此心,發展商如果入塊地都講緊十億八億,加埋建築成本又講緊十億八億,咁以後唔賣翻三十億樓上又點維皮?又點對冲期間風險?

但實行我嘅 (Hire-purchase) 方案,政府可以要求發展商「價低者得」,同之前私人參與居屋一樣,咁發展商嘅風險及利息支出會降低唔少,隨時政府自己起埋都仲得!

 

地價政府可以待業主供滿建築成本加發展商的利潤這塊才收嗎?

 

呢個建議我特開放態度,或者入伙之後數年先俾又如何?

 

現時不能負擔買樓的人仍是買不起!

 

十隻手指都有長短,香港要做世界金融中心,呢個高樓價困擾中產會如影隨形。

而且比起租私樓,交租二十年會得到乜?起碼唔使每兩年就面對業主迫遷呢度已經賺左!

相對新居屋方案,我嘅提議係合理得多。

 

措施旨在"維持樓價水平但幫助人置業",那將按揭比率放寬至95%或以上已可以了,犯不著把地價拆開算。

 

世界唔少樓市泡沫爆破嘅原因,係因為信貸政策過度寬鬆,這會使到那些之前唔夠首期嘅人都可以入倒市,連最後賣家都出埋場,咁嗰啲貨尾揾乜水來接?唔爆有鬼!!

如果你提出的措施旨在令樓價下跌從而令更多人可以置業,那把地價拆開算並沒有降低成本。除非發展商甘願少賺些,否則售價不會下跌。總的來說由於樓宇整體成本不變,拆不拆開地價算亦沒甚意義。

 

單計大數----(建築成本加地價)乘合理利潤率大,或者係建築成本乘合理利潤率大?

當然發展商會以「市價」賣樓,但回本加利潤率點都會計埋考慮。

仲有因為發展成本少左,入場門檻會降低埋,競爭大加上投標係以私人参建居屋嘅價低者得形式運作,單單建屋成本都可以減低唔少!

而地價因為以分期 50 年支付形式運作,以自用為主,無曬炒作成份,成本點會唔降低?

點解我提議分期補地價係同應課差餉租值掛勾,主要原因是整體私樓租金一定要同潛在租客嘅負擔能力掛勾,而且租金唔同樓市,係無得囤積居奇,無得俾人炒嘅!

 

我提出以分期支付形式繳納地價,係睇倒於可見嘅將來,會有排山倒海,仲要係腰纏萬貫嘅同胞走來香港買樓!

上幾年將西九同新界屋仔買上兩皮嘅同胞,先遣部隊黎咋,下一波係市區一手、二手,跟手就新市鎮一手、二手-----

現在唔盡快將「港人自住」同「樓房投資」兩個市場分割,咁如果最後連大西北嘅中小型二手都賣成千萬起錶嗰陣,政府先黎發矛,咁就蛇都死!

 

 

10. To 6 2014-01-14 12:15:23
咁早幾年地價樓價沒起時特衰正苦沒有發展產業, 現在只能走回老路, 追悔莫及, 那麼現在民粹公務員粹, 透支年輕勞動力, 將來也會追悔莫及. 君看特衰正苦後知後覺, 修橋補路也得大幅追加撥款, 放在私人企業, 管理層還可以做下去嗎? 如果某私企 cfo 無啦啦說預測十五年後會有結構性赤字, 解決方法是加價和發債, 投資者雖不能炒其魷魚, 但這股在其任期內也都不宜沾手矣.
11. 大話英今日又講大話 2014-01-14 14:53:20

   路母西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40114/52088852
12. 綜援女揸BENZ陷巨型垃圾桶陣 2014-01-14 15:06:54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40114/00407_015.html?utm_source=homepage&utm_medium=home_sectionNews

13. Albert 2014-01-14 15:56:23

公屋永久制?入住後便冇再跟進入息上限申報.

可調配資產比供樓人仕仲要多,

富户永不搬,吃盡公用資源,

生活"富裕",養車養狗.身穿名牌,年年旅游.....

14. 有幾可憐? 2014-01-14 16:46:02


揸平治、用智能手机、穿羽絨、帶玉佛吊咀、染髮,佢要攞綜援?



15. TO 亮劍兄, 唔好同老C一齊颠!!! 2014-01-14 19:14:58
回應: 
C老闆在雷霆 881 提出⋯⋯
以後有部分土地使用權只批5年,之後就每年續租,即當小業主於入伙之後,佢要交多啲地稅補翻俾政府。
這樣同本人一直提倡的建議好一致,所以我舉腳支持!

大家一齊颠, 樓價就會如六冬所, 大插超七成, 可能仲勁過沙士, 起碼冰封六年! 真正六冬!

果咁都得, 即係名義上係樓, 其實樓價係 = 租樓顶手費+首5年免租, 之後每年續租咁所有買咗嘅人其實都虛幻業主, 仲要入伙之後, 交多啲地稅補翻俾政府? 5年之後無錢交租咪要瞓街?

咁嘅屎橋都唔知同乜部位諗出嚟? 業主嘅同義詞=租客!!!
16. 施政偽術 2014-01-14 19:56:48
TO 1 樓:
語言偽術已進化為施政偽術, 人狼在不斷進化中!
17. 亮劍 2014-01-14 20:09:51
地產商賣呢啲冇補地價嘅樓,一定要標明呢間樓無補地價,否則地產商要同小業主埋單!
小業主買樓之時,亦要宣誓知道今後每月要分期繳納補地價!
你小業主可反對差估署估值,咁唔該揾測量師整個估價報告出來上訴,你測量師話幾多,比較政府估幾多,價低為凖!
根據我呢兩年差餉估值推算,政府有估少無估多,小業主勝訴機會等如零!
18. 亮劍 2014-01-14 20:51:42
其實大家又是否想過,其他國家地價與地租比例,係冇香港差別咁大呢?
我呢個方案,只影響之後部分業權,對擁有99年期或999年期嘅業主來講,係冇乜影響㗎?
你又想像下,多啲人做到業主,民怨會低啲呢?至於收唔倒$的問題,只要政府譲少少利出來,政棍就收皮啦!當樓價係一球,上9或9成半成會、做30年,政府可免佢哋按保,加一個可選擇十年3厘定息條件!(以前做銀行,喺按揭息做十厘都做到員工3厘定息),那麼月供3千8,或4千,加上每月俾翻地租3千過政府,咁買呢啲樓同自己租樓支出都係相差千零,其中一半其實仲係儲蓄。
而呢啲樓嘅樓價,係睇建築成本,即可以保值,當然你想增值就咪使旨意!
地租與差餉物業租值掛勾,咁你政府估低兩成,咪無乜人走出來嘈囉!政府少收嘅,當補貼維穏費啦!
C老闆提議呢個方案嗰陣,細節他冇交代,但同埸嘅李永達並無任何異議。
我呢個方案,在心中盤算十多年,我不斷提出,目標係止住嗰班自己又冇儲首期,又話要上車嘅人把口!
首期可以用強積金僱員部分代支,每月供欵可用MPF去供,真係做7仔同撈茶仔都供得掂,俾得起地租啦!
呢啲冇下跌風險,仲要政府俾乜俾物?咪聽俾人圍攻佢哋!想幫佢哋去爭乜爭物嘅政棍,咪棧俾人狂炳?
19. 永言 2014-01-14 21:17:17
其實即係將居屋外判出去
20. TO 18樓 亮劍兄 2014-01-14 22:10:37
回應:
而呢啲樓嘅樓價,係睇建築成本,即可以保值,當然你想增值就咪使旨意!

呢個諗法最大嘅問題係, 忽略咗最基本嘅人性: 貪婪! 包括我本人!

以我嚟講, 做業主供得咁辛苦, 試過唔借錢供樓, 月尾嗰幾日無飯開, 食包包等出糧, 為乜? 
係為咗樓會增值, 好似現在咁, 由擁有1位變做擁有6位!
唔好話會變負資產咁x折墮, 就算政府担保個單位一世唔升唔跌, 我都唔買, 我一定租樓住, 將啲買樓錢投資博升值, 賺蝕無定都係咁話! 你哋嘅諗法係唔實際叫啲本來嘅實際租客, 令佢地自我陶醉呃自己变成虛幻業主, 呢班人唔會得到實際益處, 佢哋唔會蘇你, 反而會令樓市有大跌推動力, 會令政府太大行政負担, 食慣大茶飯嘅地產商不屑為蠅頭小利做咁多吃力不討好嘅野, 逐利地商寧願返祖國搏殺, 乾手淨脚好過, 負社會責任係與虎謀皮, 你睇房協, 唔賺硬都縮番條槓啦! 係咪?
21. 機會再來了 2014-01-14 22:16:09
分期補地價 , 幫大衛對付哥利亞 , 石仔通地都有 , 人人爭做大衛 . 每月比少少錢地價 , 真係可以噤住私樓租金黎砌 , 此消彼長 , 爭崩頭 , 差餉租值降 , 地價濕碎 , 做就一批小富 , 影嚮大批骨幹 , 斷庫房米路。
22. Alan pepper 2014-01-15 00:30:29
To 亮劍:

太複雜了,又搬龍門,應該行不通。

俾啲心機搵多啲土地好過啦。
23. 亮劍 2014-01-15 08:55:36

問題既根本係供應不足,有供應,問題就ok,冇必要去改制度⋯⋯

我現在問你,俾著你係特首,又有時光機回到1997年頭,你會喺嗰陣減少土地及樓宇供應,以回應回歸後的供過於求嗎?

又俾著你回到2003年年頭,你會喺沙士期間,增加土地及樓宇供應以回應今天房屋求過於供嗎?

請唔好俾一個模棱兩可嘅答案我呀!

但要是實行我呢個補地價後數方案,咁市好,你交多啲地租,反之大圍市況差,你交少啲租囉!咁是否正路啲?


又有C兄話,經濟唔好交唔倒分期補地價,咪要瞓街?

咁又係喎,但當你現在供緊樓,又唔好彩供唔掂層樓斷供會點?我做開按揭嗰間,就會將之後嘅按息加幾厘同你贈慶,再唔掂咪收你皮,將你層樓攪拍賣囉!

租緊人屋而交唔倒租呢?老老實實如果我係業主,會掃把你走,唔通和你有親?



24. Alan Pepper to 亮劍 2014-01-15 11:34:45
我只係應為這個方案太複雜, 唔係唔同意。這方案還會衍生其他問題. 

正如頭先個位師兄所講, 冇錢俾地價咁點算? 咁都唔緊要, 最驚就係會令到根本沒有能力的人上車, 之後無錢就將事件政治化, 咁就大鑊, 你知道而家d泛民幾勁架啦 . 

執行上都有問題, 現在的業主怎辦? 重新簽合約? 定係新既合約先用這一條例? 我怕搞到好似中英聯合聲名, 甚至文革時代, 搞到d人離走香港. 

如果盤古初開, 香港已經走這一條路線的話, 咁都可以諗下。但係 too late 同埋太烏托邦啦. 反正都冇可能實行, 不如將d時間尋找可用的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