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居民入禀追亡父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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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新闻
原居民入禀追亡父房产
(东方) 2017年8月17日
一名新界原居民昨入禀高院,声称是家中唯一儿子,原本可继承其父遗下的所有房产,包括位於元朗的祖屋和多幅土地;但因他本人经历多重巨变,飘泊近廿年,现时才安顿下来,及后发现家人已把部分遗产转名给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原告遂兴讼,要求法庭下令其家人把有关物业和政府收地赔偿交还给他。

原告邓汝梁,首被告是原告胞姐邓少玲,次被告是原告与前妻所生的儿子邓沛能。入禀状指,原告父亲於一九八四年去世时,在元朗遗下一间祖屋和多幅土地,由於其家中的子嗣只有原告,按当时法例,原告有权继承父亲遗下的所有房产。

涉祖屋及政府收地赔偿

不过,原告自八四年起经历多重巨变,包括丧父、生意失败和婚姻破裂。原告於八六至八七年间,按首被告当时的建议而前往法国,在首被告儿子开设的中国餐馆做黑工,他并在当地签了文件,授权首被告申请亡父的遗产承办书。原告於九二年向法国移民局自首,同年九月被遣返香港,他当时回港的机票都是靠红十字会接济。

惟原告回港后,找不到首被告,由於原告身无分文亦无处容身,先后获大屿山和荃湾的佛教团体收留,期间他转任保安,於九九年因健康问题而退休。他於○四年与一名内地女子结婚,两人之后生了一名儿子,原告前年为该名儿子登记成为原居民时,才发现祖屋已遭重建,又得悉次被告已取得了遗产中的部分土地和政府收地赔偿,另有多幅土地未被列入遗产清单之内,原告因此兴讼向两名被告讨回有关房产。

案件编号:HCA 19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