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寡母向子追讨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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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新闻
八旬寡母向子追讨业权
(东方) 2017年7月15日
育有六名子女的八旬老妇,指称七年前遭其中一名儿子误导,令她签署文件将原本由她单独持有的观塘祥和苑居屋单位转为与该儿子联名持有。老妇指,儿子当时以单位较接近他孩子的学校为由,提出让他一家四口迁入单位,并要她签署文件以向房署表示同意他们入住、免得支付附加费用。不过,老妇其后发现文件为转名文件,儿子又不肯迁出,她遂在其他子女及社工等协助下,近日入禀区域法院控告该儿子,要求法庭宣告转名文件无效,以及要求儿子将业权转回她名下及搬离单位。

原告是现年八十二岁的寡妇黄秀枝,被告是她其中一名儿子黄振显(译音)。入禀状显示,与讼双方的报称住址均为涉案祥和苑单位,记者昨到该地址查访,有一名年约五十多岁男子应门,他知道记者来意后便立刻关门,不作任何回应。

方便孙返学 准子搬入

根据入禀状指,一九三五年於香港出生的原告,无接受过任何教育,懂得的中文字亦不多。原告与丈夫共育有六名子女,但丈夫与长子先后於一九九三年和二○一五年过世。涉案祥和苑单位乃原告於一九八四年购入,并由她独自供款,於九九年供款完毕。单位原本是一家人一同居住,但子女结婚后相继迁出,最终只剩下原告独自居住。

入禀状称,被告於一○年向原告表示,他两个儿子在祥和苑附近上学,一家四口想搬回该单位与原告同住,原告答允其要求,准许他们暂居於单位。被告同年四月至十二月要原告签署一些文件,声称内容是有关原告通知房署同意让儿子等入住该单位,以免支付附加费用。原告称,她出於相信儿子,认为儿子不会欺骗她,而且她文化水平低又识字不多,故未问清楚内容便签署。

与媳妇争吵后始揭发

原告后来与被告的妻子及工人争吵,才发现有关文件是将单位业权变成与被告联名持有,原告遂要求他们搬出但被拒,他们之后多次争执,更曾报警求助。原告直至一六年经社工解释后,才清楚明白她签署的是转名文件,她向其他子女、社工及法援等求助后入禀法院,要求法庭宣告转名文件无效,被告亦需将业权转回她名下并与家人搬离单位。

案件编号:DCCJ 317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