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结果非终极 税局可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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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结果非终极 税局可提上诉
(东方) 2016年2月19日
高院裁定「二换一」小业主胜诉,税局要退回双倍印花税,对有意换楼的市民应属好消息,但地产代理指出,现时楼市跌势已成,除非大幅劈价卖楼,否则很难在半年内做到「先买后卖」换楼,因此未必会刺激起庞大的换楼需求,而且今次亦非终极裁决,不排除案件上诉会得出不同的判决,令换楼客面对变数。

美联住宅部行政总裁布少明认为,近期市况淡静,换楼业主若要在半年内成功售出两个单位,或需大幅减价,卖楼所失随时大於退税所得。高力国际亚洲区估价及谘询服务行政董事张翘楚也指出,以现时市况,要在半年内沽出两个或以上单位绝对有难度。

律师:上诉期可暂缓类似要求

业主参照这个案而选择换楼,亦要留意其他风险。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理论上做了「二换一」的换楼客,有机会获税局退回DSD税款,但要留意高院原讼庭的裁决非终极,税局可以上诉,要待终审法院判决才可成终极案例,倘税局得直,更有机会追讨过往「二换一」或「N换一」个案的税款。在上诉期间,税局亦可以案件正在审理为由,暂缓处理其他类似的退税要求。银行界人士提醒,若业主未能在六个月限期内完成换楼,银行或会重新厘定新物业的按揭成数、贷款金额或贷款利率,甚至会要求客户即时清还贷款。

另外,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昨於立法会重申,尽管近月楼价及租金有明显下调迹象,但房屋供求仍然失衡,政府现阶段无意减辣或撤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