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追业权 先输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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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追业权 先输讼费
(东方) 2015年4月23日
曾遭内地官方媒体指控造假敛财,并一度来港避风头的江西「气功大师」王林,於前年在港兴讼向其前弟子邹勇追讨北角城市花园一个现值一千万元的单位业权,并指邹只是以信托形式替王持有该单位。与讼双方早前向法庭存入申索陈述书及抗辩书,案件昨於高院再提讯,原告王林的代表律师向聆案官申请剔除被告邹勇的抗辩书,指对方没有根据《高等法院规则》的要求,就原告的所有指控逐一提出抗辩。惟聆案官裁决指,该抗辩书有就原告各种指控概括地阐述其抗辩理由,官认为此种方式的抗辩并无问题,亦没有违反高院规则,故否决原告的申请,并下令原告支付七万六千元讼费。

案件编号:HCMP 193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