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久等公屋 可租「暂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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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基层久等公屋 可租「暂住屋」
(文汇报) 2018年9月20日
房协准将未补价单位睡房出租 业主租客共用厨厕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岑志刚)公屋轮候时间突破历史新高,不少申请者被迫住在「贵、细、挤」的恶劣环境。房协昨日宣布推出「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让辖下资助出售房屋合资格业主,将未补价单位内的个别睡房分租予合资格租户,作为「暂租住屋」,为轮候公屋逾3年基层人士改善生活环境。计划昨日起接受业主申请,租户申请则预计於下月底展开。

房协获地政总署批出所需的豁免书,以先导计划方式推出「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容许合资格业主将其未补价单位内的睡房出租,以增加过渡性住屋供应。

业主须保留一睡房自用

参与计划的单位必须设有两个或以上的睡房,业主必须保留其中一间睡房自用,每间出租睡房必须以一整间形式租予一个租户,单位内的厨房和浴室须共用。

租约将为期两年,首年届满后的任何时间,业主与租户均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给予两个月通知以终止租约,若租户在租约期内获房委会或房协成功分配公屋,亦必须提前终止租约。

拥业权满10年 无任何僭建

申请出租计划的业主,必须拥有单位的业权满10年或以上;单位未补价,并没有持有有效的住宅发售计划第二市场「可供出售证明书」;单位内没有任何僭建物,而屋宇署未有就单位发出「警告通知」或「命令」,如已获撤销则除外。

至於租户申请者,必须持有效房委会公屋申请编号,并获登记3年或以上的一般申请者;或持有房委会配额及计分制下公屋申请编号,并获登记达6年或以上的非长者一人住户。

合资格的业主和租户经审核后,将分别获发「合资格出租证明书」和「合资格租住证明书」,其后双方可自由进行配对,包括透过地产代理完成租赁程序。租金则由业主和租户双方协议厘定,并必须使用由房协拟定的标准租约。

业主和租户需於签订租约后两星期内将「已签订租约通知书」交回房协。

涉21项目1.3万单位

房协表示,出租计划适用於21个资助出售房屋项目,符合参与计划的单位则约1.3万个。

房协行政总裁黄杰龙表示,希望透过计划善用现有房屋资源,为正在轮候公屋的基层提供改善生活环境的过渡性住屋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