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厦劏房拟修例 非针对租客

新闻资讯 > 地产新闻 返回
浏览人次 : 5527
地产新闻
工厦劏房拟修例 非针对租客
(文汇报) 2017年7月18日
政府拟修例严打工厦劏房,发展局局长黄伟纶表示,打击工厦改建劏房的修例建议,并非针对租客,又指会考虑先让屋宇署人员有进入工厦单位的权力,再落实工厦劏房刑事化。

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昨日讨论建议修订建筑物条例,以加强针对以工厦作非法住用用途的执法行动,多名议员关注将条例刑事化的影响。金融界议员陈振英提出,如负责劏房的装修师傅会否因而受影响。

黄伟纶表示,难以评论个别个案,但强调刑事检控必须无合理疑点,检控门槛高。他举例,一个地产代理明知物业是工厦,却向准租客表示毋须担心,在单位居住没有问题,当执法部门有证据证明地产代理教唆,就可能在修例后堕入法网。

会上有议员关注修例严打工厦劏房后出现的安置问题。民主党胡志伟指出,工厦作非法住用有危险性,但加强执法行动,会引伸迫迁问题;民主党尹兆坚亦质疑,现有中转屋不足以容纳受影响工厦劏房户,认为政府应先有相关估算。

黄伟纶承认,由於现时进入单位有困难,难以计算有多少人居住在工厦劏房,但他引述关注团体估计,有关人士涉及约1万人。

研先赋权入屋 再落实刑事化

他表示,理解「一刀切」取缔工厦劏房不是最理想做法,会考虑可否先赋权屋宇署,让人员有权进入工厦单位,更准确了解工厦劏房情况,再落实将条例刑事化。

他又说,条例一旦修订后,有关人士或会迁往屯门的宝田收容中心,或缴付高一点租金在市区居住。他强调,会小心衡量生命安全和受影响人士舟车劳顿及花费金钱的两难局面。 ■香港文汇报记者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