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最新研究发现,港府近年虽致力增加土地供应,但原来市区有多幅「综合发展区(CDA)」用地一直被闲置,涉及可供应住宅近10万伙,部分地皮因涉及各种原因,遭闲置约23年仍未有实质的发展规划申请。该研究建议,当局可向多次修改规划的发展商收取额外徵费,又提出要简化城规程序,避免要重新审批每次修订。
港大房地产及建设系黎伟聪表示,研究团队获中央政策组「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拨款支持,以两年时间详细分析从1990年至2014年的25年间全港355个「综合发展区」项目,发现已获批准包含住宅的146项目中,已竣工及入伙的仅有约45%或65个。研究显示,该65个项目涉及约102,313个单位,相等於获核准兴建住宅发展项目单位数量(约20万个)一半。换言之,在这25年间,有一半或近10万个综合发展区的潜在住宅供应被冻结。
过去10年卖地总和2倍
黎伟聪续说,近25年间,被列为「综合发展区」的土地面积有724公顷,扣除已竣工的278公顷土地,有高达446公顷土地未有及时发展,数量相等於政府过去10年卖地总面积190公顷的两倍有多。从善用土地资源的角度看,有关情况殊不理想。
吁发展商屡改图须收费
研究又发现,发展商在成功取得首次规划许可后,重复提交新申请修改发展图则的情况普遍,大部分均只属轻微修订,而政府对发展商提交修订的规定过严,也有改善空间。研究团队建议,除因政府要求及能为社会带来明显的规划益处外,向於获批许可后又重新提交申请「总纲发展蓝图」的项目作额外徵费。
此外,「综合发展区」的非住宅发展项目,包括商业和露天储物场等用地,其实也有很大的潜力可用来改为供应住宅,推算出这些未发展的「综合发展区」如能善用,有潜力提供数以10万计私人住宅单位。
被问到是否需要规限发展商发展项目的时间,香港大学房地产及建设系系主任邹广荣不建议,认为会令楼市价格波动。
他举例,在楼宇需求低时,强行要求发展商推出项目便会推倒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