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报道】原来楼宇骗案骗徒挑选做按揭或买卖的物业种类亦有一定准则,主攻业主长居海外或非本地人、从未承造按揭的新盘豪宅,贪其楼契简单易假冒,被真正业主揭发的机会亦微。警方亦发现,财务公司远较银行愿意承担高风险,较易成按揭骗案受害人,提醒从业员谨记以不同方法验证申请人身分,免让骗徒得逞。
从未承做按揭 楼契易假冒
警方商罪科讹骗案调查组警司陈国豪分析指,骗徒假扮业主的目标物业,主要有几项共通点,首先,骗徒一般会向业主长期不在港的物业下手,因业主长居海外,「连信箱也很久不会检查」,即使银行或律师楼向其发信,真正业主亦未必能及时揭发事件。在今年最大宗的假扮业主申请按揭贷款个案中,涉及六个物业均由内地业主持有。此外,骗徒更主攻新盘豪宅,该六个物业均来自两个豪宅楼盘,市价各约二千万元,其中最贵一个物业市值高达三千五百万元。
从未承做按揭的物业亦备受骗徒钟爱,由於这类物业的楼契较简单,假冒起来较容易。二○一三年至今涉案七十五个物业中,只有九个曾承造按揭。
警方亦留意到,楼宇按揭骗案的受害人主要为财务公司及物业贷款公司,银行鲜有损失。商罪科总警司黄英伟认为,财务公司在批核借贷时,往往较银行更愿意承担高风险,招致损失的机会较大。他提醒相关从业员,在核实按揭申请人身分时,宜采用不同验证方法,若物业业主为外地人,检查其身分证明文件时更应加倍留神,甚至可发问「迂回问题」,免骗徒有机可乘。
据警方数字,二○一三年至今共拘捕三十二名涉及楼宇骗案疑犯,当中十人被起诉;单计今年首五个月则已拘捕三人,惜尚未成功追讨骗款。警方指,在被捕的三十二名疑犯中,有二人来自内地,未见跨境犯案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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