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不获自置居所津贴 马头围道两业主申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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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不获自置居所津贴 马头围道两业主申覆核
(东方) 2016年4月13日
受马头围道重建影响的两名该处业主,因其单位曾被租客间成劏房分租,而劏房租客并在单位内经营足浴生意,结果两业主最终不获政府发放共逾三百六十三万元的自置居所津贴。两业主遂提出司法覆核,质疑地政总署的做法违反其公开政策,要求推翻政府决定。案件昨於高院处理,法官听毕双方陈词后押后裁决。

质疑政府公开政策不一致

两名申请人分别是马头围道四十三G二楼的业主悦山有限公司,以及四十五B二楼的业主浩同国际有限公司。申请人代表律师指,政府根据非公开的政策,以该两个单位的实际用途并非住宅,拒绝向申请人发放自置居所津贴;因该政策与政府公开政策不一致,政府应按公开政策行事。

申请人又指,他们与租客签订的租约列明,该两个单位都要用作住宅用途;而政府也没有告诉申请人,会按单位实际用途去考虑发放津贴。若政府事前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能会以违反租约为由,向租客收回单位。申请人认为政府做法对其不公平和违反了其合理期望。

政府一方回应指,关於自置居所津贴的政策一直没有改变,并且曾在立法会讨论过,以单位实际用途来考虑发津贴一事在九七年已出现,虽然在○一年有修订,但并非新政策或非公开政策。

案件编号:HCAL 125 & 12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