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夫妇涉骗屋津贷款共4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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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夫妇涉骗屋津贷款共420万
(成报) 2015年5月16日
  政府物流署车辆管理总监与妻子,涉嫌诈骗房屋津贴及贷款约420万元,被廉署起诉一项欺诈罪。案件昨在东区法院提讯,二人暂时毋须答辩,控方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审理,押后至6月5日再讯;两被告各获准以5万元及2万元保释。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以虚假租单骗取津贴

  被告梁潮炳(56岁),物流署总监(车辆管理),次被告罗碧娴(57岁),人事顾问,同被控一项欺诈罪名,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梁於1992年10月加入政府车辆管理处,任职政府车辆事务经理,属居所资助计划下的津贴及首期贷款合资格申请人。政府车辆管理处其后与另外两个部门合并为物流署。控罪指梁及罗涉嫌於1994年4月29日至2003年5月31日间,藉作欺骗,即向库务署署长虚假地表示,梁自1994年4月29日至11月7日间,在观塘丽港城一个单位居住;不诚实地隐瞒梁已於1994年4月29日或之前迁出该单位;不诚实地提交一张有关梁於1994年10月至11月间租用该单位的虚假租单。

  两名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诱使库务署职员根据居所资助计划向梁发放一笔146万元的首期贷款及合共275万多元的租金津贴。物流署和库务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