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发水楼告别「大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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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严打发水楼告别「大窗台」
(星岛) 2010年10月14日
政府以「三部曲」控制「发水楼」问题,除了规管一手楼以实用面积公布尺价,明年四月起收紧楼面宽面政策,各项享有宽免的设施,整体宽免上限为百分之十。在新规定下,本港楼宇将告别充满本土特色的「大窗台」设计,窗台伸出外墙的阔度将大幅缩减八成。

曾荫权在《施政报告》指出,政府当年让私人楼宇增加楼面面积,目的是改善楼宇的宜居环境。但近年社会关注,发展商利用有关宽免政策,大量增加楼面面积,造成所谓「发水楼」问题。当局决定收紧政策,主要改变包括取消部分设施的宽免,降低停车场、露台、工作平台和会所的宽免,并为多项仍享有宽免的设施加设百分之十的整体宽免上限,同时又收紧容许兴建窗台的面积。

伸外墙阔度大减八成

消息人士表示,空中花园和平台花园等令周边受惠的设施,可豁免计算入百分之十的宽免上限。至於按规划指引兴建的停车场,如果建於地底,仍可豁免计算;如建於地面,则只可豁免一半面积,此举可减少发展商为升高楼层,刻意用停车场来「托高」楼宇的做法。至於会所、露台和工作平台,日后获宽面的面积亦有不同的限制(见表)。

现时本港住宅单位多附设一个「大窗台」,这类物业常被戏称为「粟米楼」,近年的窗台甚至可让人当睡使用。在新规定下,当局将窗台可伸出外墙五百毫米的规定,收紧至一百毫米,超出一百毫米的图则不会批出。窗台面积亦不会计算入楼面面积内。

另外,政府为缔造优质建筑环境,将要求新建楼宇加入楼宇分隔或增加建筑物的通透度、楼宇后移和绿化等设计元素,并须符合筑物能源效益标准。例如楼宇打横排列超过六十米,楼宇之间便须有一定分隔,以减少屏风效应;新建停车场甚至要预备供电设施,以供日后电动车叉电用途。如果楼宇不符合有关的优化设计要求,便不可以获得百分之十的楼面宽免。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