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遵清拆令 村屋业主罚款逾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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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遵清拆令 村屋业主罚款逾12万
(东方) 2024年1月4日
屋宇署表示,元朗一幢5层高的僭建村屋,其业主因为不遵从该署根据《建筑物条例》发出的清拆令,上周於屯门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罚款逾12万元。【本报讯】

涉事僭建村屋位於元朗新田蕃田村,楼高5层。由於该屋宇不会获得地政总署发出的豁免证明书,不属《建筑物条例(新界适用)条例》的新界豁免管制屋宇;而有关僭建物亦无事先获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据《建筑物条例》条向有关业主发出清拆令。

由於有关村屋业主并没有履行清拆令,因此遭到屋宇署提出检控,并於去年12月29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裁判官判罪名成立,即场判处罚款123,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