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欠交租赁通知书 18劏房业主被定罪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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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欠交租赁通知书 18劏房业主被定罪罚款
(东方) 2023年12月2日
再有劏房业主遭定罪。18名劏房业主因违反《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第7章)第IVA部(《条例》)的相关规定,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有关控罪,并被判处罚款共1.78万元。当局表示,自《条例》生效以来,已有共46名「劏房」业主因违反《条例》而被定罪。【本报讯】

其中两人无提供水电费副本

差饷物业估价署表示,这些业主因没有在租赁的租期开始后的60日内,向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署长提交租赁通知书(表格AR2)而被定罪;其中两名业主亦因要求租客付还经分摊的水费及/或电费时没有出示缴费单副本及提供书面帐目,分别被判处罚款3,300元及2,300元。

该署早前发现这些业主涉嫌违反《条例》的相关规定。经深入调查及搜集证据后作出检控。署方警告劏房业人士必须严格遵守《条例》下的相关规定,如业主无合理辩解而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或忽略署方要求,即属违法,可处第3级罚款(一万元)及监禁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