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早前以大埔沙埔仔一幅占地约一万六千方尺农地上,有违契的构筑物为由,於今年三月下令将该幅农地充公,并已用相关文件为该农地进行「钉契」程序。而该农地是由与恒基兆业相关的公司持有,业主公司昨日入禀高院,要求法庭取消地政总署的收地决定和要求「解契」;并同时要求法庭下令在本案有判决前,暂时搁置重收该幅农地。
有违建被钉契
原告是利年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处资料显示,原告的两名董事分别是张炜棠和黎永坚。而根据恒基兆业最近的一份通告,二人是恒基兆业附属公司的董事。被告是律政司司长。
早前有报道指,该幅农地原本只有两间登记寮屋,但现时却有八间供居住用的建筑物,与土地登记不符。地政总署先后於一五年三月四日和今年三月七日,向原告发出警告信及收回该幅农地的文件,并分别於一五三月及今年三月,将有关警告信及文件於土地注册处注册(即钉契)。
案件编号:HCMP 197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