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业权案 长女指老父守财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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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业权案 长女指老父守财奴
(东方) 2016年4月2日
育有六名子女的九十岁老翁兴讼向其中五名子女追讨四个物业之一半业权案,昨由被告一方传召证人展开案情,老翁长女供称,父亲自子女年幼时已无作供养,子女是靠自己「穿胶花」赚钱。她认同父亲是一名「不理子女的守财奴」,与他的关系一般,但她仍然尊重父亲,因为:「始终系我爸爸」。

她又指因父亲两度中风后,五名子女常到医院探望,父亲受感动才决定把业权转赠五人。

称对方受感动赠物业

原告陈玉培(陈伯),被告分别是三名儿子陈锐枝、陈锐成、陈锐奇、两名女儿陈秀琼及陈秀容。余下的一名儿子陈锐权(第三子),因负责照顾原告,未有被控。

长女陈秀琼(五十五岁)供称,过往原告甚少与众被告同住,多由锐权照顾,而锐权是与原告各持涉案四个物业的一半业权。后来锐权在拜山时,得知原告受感动下要转赠业权予五名被告,即怒称不再照顾原告及脱离父子关系,原告才改与众被告同住,但被告们从未作过任何承诺。

长女又指,收回锐权的业权是原告的主意,无人逼原告这样做,而她亦认为,锐权只属原告业权的托管人。

案件编号:HCA 122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