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收地条例 地署取东京街81个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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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收地条例 地署取东京街81个业权
(东方) 2018年10月20日
启动六年、占地一千二百六十八平方米的深水埗东京街/福荣街重建项目,市区重建局去年罕有在只收回六成半业权的情况下,申请引用《收回土地条例》强收余下业权。地政总署昨日宣布,引用条例收回项目范围内合共八十一项私人土地业权,推行市区重建发展项目。

政府表示,该等业权会於收地公告张贴在该土地当日起计三个月届满时,复归政府,受影响的私人土地载於昨日刊登的宪报政府公告。合资格的住宅物业业主除可获得法定补偿外,适当情况下亦会获发特惠自置居所津贴或额外津贴,合资格住宅租户可获安置入住由房屋委员会或房屋协会提供的公营出租单位,或可获发特惠现金津贴。

重建料延至2023年后完成

至於合资格的商用物业占用人包括业主及租户,可以选择领取特惠津贴,代替因业务及相关损失而提出法定补偿申索的权利。受影响的住宅和商用物业业主及租户如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提出法定申索,而该等申索未能通过协议解决,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裁决,申索人因提出申索而合理招致的专业费用,或会获政府发还。

市建局发言人表示,东京街/福荣街重建项目共涉八十一个业权,至今收回的业权已增至五十九个,占总数近七成三,另外约百分之六即五个业权,因业主失去联络无法收回,余下两成一业权因价钱或其他原因未能达成协议。该项目原预计於二○二○/二一年完成,现预计需延至二○二三/二四年完成。

市建局去年三月时曾指该项目收购进度缓慢,决定在收购率只有六成半时出动「尚方宝剑」,申请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有别於一般达八成或以上收购率始行动的惯例,原因是该批楼龄近六十年的旧楼已明显失修,且涉及僭建,认为是适当时机启动收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