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伟铨吁建长者私宅适切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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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伟铨吁建长者私宅适切居所
(文汇报) 2016年4月19日
随着香港人口老化问题逐渐浮现,长者住屋需要成为社会关注议题。立法会议员谢伟铨昨日联同业界代表,提出於私宅项目兴建时提供30%「长者适切居所」,以及提供相关配套,但由於发展商或会因此增加约5%至10%的建筑费,故建议政府可提供诱因,包括提供发展面积豁免,去推动发展商兴建更多适合长者居住的单位及设施。

谢伟铨批评,现时为长者度身订造的家居全属资助性质,只能针对基层的长者,对於未符合入息及资产限制的长者,则未有得到照顾,若私人发展项目能提供「长者适切居所」,不同经济能力的长者便可因应自己的需要,在市场物色合适的居所。

谢伟铨表示,他於去年底已成立「长者适切居所及相关配套研究工作小组」,并邀请多名业界专业人士担任小组顾问,包括建筑师、测量师、规划师、园境师、资讯科技等各界别人士,探讨如何促使私营发展项目,加入友善长者设施的元素。相关建议昨日已向发展局、运房局、劳福局提交电子版,正式版本亦会於本周内递交到相关部门。

建议政府增豁免推动

工作小组认为,新批出的住宅或商住地契中应加入「长者适切居所」的条款,并要求发展商提供不少於30%的该类单位。谢伟铨指,这类单位并非单单只给长者居住,年轻或中年人士亦可入住,主要是提前作准备,让港人能做到「居家安老」。如果发展商愿意全幢都变成「长者适切居所」就更理想,相信要至少5万方尺以上的地盘适合加入此类要求。

此外,政府亦应修改法例及建筑设计,在住宅公共地方及室内部分引入更多长者友善设施及无障碍环境,例如电梯、走廊及大门加阔等等,由於这些都涉及楼面的损失,为推动业界兴建更多长者适合居住的单位,小组认为可提供诱因,包括提供发展面积豁免,去推动发展商兴建这类单位。

纳「政府、机构及社区」用地

私宅项目内亦应设立综合长者服务中心,善用空中平台花园作为长者的户外活动空间及社交平台,并希望配合新科技,为长者提供多一层安全保障。谢说,政府亦应该对「长者适切居所」作出清晰指引,并纳入「政府、机构及社区」(GIC)用地的注释的第一栏。以私宅年供应目标约1.8万伙去计算,若能做到以上几点,适切长者房屋每年可达5,000个至6,0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