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考虑撤换梁振英?
(原文发表於2012年11月12日)
10月9日中共十八大中央国家机关代表团讨论向中外记者开放,港澳办主任王光亚作为该团代表列席,他在会议间隙被香港记者围堵采访。有人向他提问:「有消息指中央考虑换梁振英?」王光亚马上坚定否认:「不会!胡说八道,毫无根据。」他指出,特区行政长官是按《基本法》选出来的,也得到中央政府任命。
香港记者往往勇有余,智不足,这个问题有违基本常识,是不必亦不应问的,问了徒令自己显得simple and naive。
97回归的第一任特首董建华,上任后6年的施政,失误连连,民怨极大,终於在2003年7月1日爆发50万市民上街大游行。当时要求中央撤换董特首的声音响彻云霄,但中央不为所动。在此之后,董政府施政长进不大,依然是小做小错,大做大错,事隔差不多两年,中央最终才於2005年3月11日以「特首脚痛」的理由接受董的「辞职」。
香港行政长官是封疆大吏,是「按基本法选出来的,也得到中央政府任命」,这是何等隆重的大事。就算特首犯了相当重大相当多的施政失误,中央亦不会轻率考虑撤换,原因简单不过,不外是下述之一或全部:
1. 不想创立一个市民不满意特首,就可依靠展示人民力量,驱赶特首下台的先例;
2. 让特首下台会被误会为软弱可欺,引发更多更大的诉求;
3. 匆忙中让特首下台,会造成形势失控,形成一个更大的乱局;
4. 仍未找到特首的适合继任人;
梁振英上台这4个月,犯了什么弥天大错,竟然严重到传出中央这么快就要撤换他?根据现时所得资料,只不过因为他山顶的花园屋有僭建而他迄今没有从实招来,反而有前言不对后语之嫌,有诚信问题;所任非人,委任的问责局长以前犯法有之,家族成员经营的生意与他负责的工作范畴有利益冲突有之,知法犯法有之,能力不隶其权责有之;新特首及其管治班子缺乏市民认可的诚信和能力,市民不信任他们,他们的民望亦因而低落。
上述的错失,在中央领导人眼中,纵使不是小菜一碟,亦必是过(不是罪!)有可恕。更何况,对梁振英低落的民望,中央是有不同於港人看法的。当香港记者追问王光亚「怎么看特首民望较低」,王光亚答道,民望由很多因素造成,而政府的威望要通过工作才能提升。王委婉地批评「特首民望较低」的立论言之过早。
严格的说,最不满梁振英及想中央撤换他的,很可能是泛民某些党派和建制派内的反梁派,尤其是后者。中央要撤换梁振英的风,说不定就是反梁派放出来,以便打击梁。中央明显察觉到这个情况,王光亚首先肯定梁振英上台后的贡献:「感觉梁振英过去几个月在改善经济及民生方面,努力下功夫,但推行政策(他)需要与不同方面沟通,以得到社会更多理解及支持」,他希望「香港各界从香港利益出发支持特区政府施政,给梁振英施政的机会,让他好好干」。
其实,用不著王光亚表态,光看董建华的例子,就不难得出中央要撤换梁振英的消息是一个谣言的结论。与董建华施政失误之多、之严重及为期之久比较,梁振英可谓小巫见大巫,董建华这样的大巫中央起初7年都不处分,怎会处分梁振英这个上任不到4个月的小巫呢?尤有甚者,梁振英上场短短4个月已推出不少有利民生、有助弱势社群(特别是居住问题)的措施、政策,与中央领导人近年所指示的最优先治港政策完合吻合。即便梁上述措施、政策一时仍未见效,梁还是推行有功的,有功竟然不赏,反而重重地罚(革职是仕途上最重的罚),天下竟有这样不合情理的事,以后谁还会为中央卖命?
所谓谣言止於智者,要为这个谣言求证於王光亚,适足证明提问者是simple and naive。但话得说回来,相信中央要撒换梁振英的谣言又岂止发问记者,不少市民都同样simple and na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