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村公所爆业权争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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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新闻
元朗村公所爆业权争夺战
(东方) 2016年9月15日
元朗福兴里新围村的村公所,发生所址业权风波。一直由村代表持有的所址,在村代表去世后,被其后人当成私产。现任村代表昨入禀要求法庭确认所址是前任村代表以受托人身份持有,禁制其后人自行处理,并要求将业权转让村公所提名的人士。

买屋钱由成员一同支付

原告周振勤,是福兴里新围村现任村代表,并代表村公所全体成员兴讼;被告杨浩强,是已故前村代表杨联方的儿子兼遗产管理人。原告指,村公所成员在八八年决定买下村内一间屋做村公所所址,由於村公所不是法人,无法持有物业,故成员当时同意由杨联方做注册业主。杨联方并在买屋同日签署一份信托声明,表明只属受托持有该屋,当时买屋的七万多元款项,亦是全由村公所成员夹钱支付。惟杨联方在一三年去世后,被告去年获高院颁发遗产承办书处理其遗产。但原告揭被告在申报亡父遗产清单时,将村公所所址当成杨联方私产。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再做一份信托声明澄清所址拥有权,但被告并无理会,原告惟有提出诉讼取回业权。

案件编号:HCA 236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