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套丁案 3认罪1撤控5人12・22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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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套丁案 3认罪1撤控5人12・22讯
(东方) 2025年7月22日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村屋大王」王光荣及元朗区议员程振明,指他们涉嫌串谋其他人士「套丁」,诈骗地政总署向元朗一个丁屋物业发展项目批出多张建屋牌照,涉款逾10亿元。其后廉署再落案起诉9名作为丁屋申请人的元朗原居民,涉与王等人诈骗地政总署,被控串谋诈骗罪。9人当中的3人於早前已认罪,余下6人的案件昨於屯门裁判法院再讯。控方撤回其中一人的控罪,余下5人则否认控罪,案件排期於12月22日开审,预计审讯25天。

昨日提讯的6名被告分别是陈永坚(42岁,建筑工人)、杨启光(56岁,质量控制员)、骆天龙(42岁,水电工)、黄观胜(58岁,的士司机)、陈志明(71岁,的士司机)及龙福儿(72岁,无业)。6人各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控方昨撤回被告龙福儿的串谋诈骗罪,并获裁判官批准,其余5人则否认控罪。

2人各囚1年 1人8・15判刑

5名被告於1991年至2017年期间,向地政总署申请建屋牌照期间,与程振明及其他人士串谋诈骗地政总署,讹称为有关土地的唯一合法注册业权人,藉虚假陈述诱使地政总署向被告批出兴建丁屋的建屋牌照。同案另有3名被告蔡伟生(62岁,拖拉车司机)、邓翘沾(73岁,无业)及梁锦益(74岁)於早前已认罪,蔡及邓被判囚一年,梁则押后至8月15日判刑。至於王光荣及程振明,两人早前否认控罪,案件於区院开审,案件已传毕证人,并於12月3日再讯。案件编号:TMCC 14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