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骗港大72万元租津 法律副教授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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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骗港大72万元租津 法律副教授准保
(东方) 2023年3月25日
廉政公署日前落案起诉香港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李雪菁,指她涉嫌讹称遵守自行租屋津贴申请的相关入住规则,即租用物业自住,以诈骗港大逾72万元租屋津贴。她昨就一项欺诈罪於东区裁判法院提讯,暂时毋须就控罪答辩。【本报讯】

讹称涉案单位属自住

控方指本案将转介区域法院审理,裁判官遂将案押后至4月13日於区院再讯。候讯期间被告续准以5万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及不可干扰控方证人。控方透露,其中一名证人与被告在工作上有紧密关系。

54岁的被告李雪菁报称副教授。她被控於2019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在香港藉作欺骗,即向香港大学虚假地表示,她已遵守规管批出自行租屋津贴的规则及规例订下的入住规则,意图诈骗而诱使港大向她发还就上述自行租屋津贴所须支付的租金、差饷及管理费合共港币72.24万元,导致她获得利益,或导致港大蒙受不利。

资料显示,被告於1992年8月加入港大法律学系,并於2005年10月首次就一个她租用的九龙区单位申请自行租屋津贴。她其后每两年重新提交一次申请。在申请自行租屋津贴时,申请人须申报同意遵守批出津贴的规则及规例,包括入住规则。案件编号:ESCC 68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