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监工及2名公屋地盘分判商员工 涉收受贿款贷款被廉署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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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监工及2名公屋地盘分判商员工 涉收受贿款贷款被廉署起诉
(东方) 2023年3月21日
廉署今日(21日)落案起诉一名房屋署(房署)监工,控告他涉嫌向大埔一个公共房屋(公屋)建筑地盘3间分判商的6名员工,索取及收受贿款及贷款共逾9万港元,涉及地盘施工巡查。其中2名有提供贿款及贷款的分判商员工亦被起诉。3名被告已获准保释,周四(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辩。

30岁的被告黄都,为房署一级监工(建筑),被控共15项罪名,即10项公职人员接受或索取利益,以及5项订明人员接受或索取利益。第2名被告为30岁的李鹏健,为利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利骏)前扎铁「工头」。第3名被告为38岁的林伟杰,为和发工程有限公司(和发)工程科文,2人分别被控两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以及3项向订明人员提供利益罪名。案情指,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案发期间,房署监工黄都获派驻大埔一个兴建中的8座公屋建筑地盘,负责监管地盘其中一座的建筑工程质量和进度。他可要求承建商及分判商工人纠正不合格工程,以及须向房署提供巡查表格。

利骏是该座地盘的扎铁分判商,其扎铁「工头」李鹏健受房署监工黄都监督。黄都涉嫌索取及接受由李鹏健提供的两笔贿款共2,500港元,以在巡查利骏施工时优待李鹏健。黄都又涉嫌以相同目的,向李鹏健及另外两名利骏扎铁工索取另外6笔贿款共4.43万港元,但遭3人拒绝。和发是该地盘另一个分判商,负责泥井挖路工程。黄都涉嫌未得行政长官许可,向和发工程科文林伟杰索取及从对方接受3笔贷款共2.55万港元。林伟杰则涉嫌与房署进行事务往来时,向黄都提供该3笔贷款。

另外,黄都涉嫌向第3间分判商一名泥水管工索取两笔贿款共6,000港元,以在巡查该分判商的施工时优待该名泥水管工,但遭对方拒绝。黄都又涉嫌未得行政长官许可而向该分判商一名曾在该地盘工作的铁模工人索取一笔3,000港元的贷款,以及接受一笔1万港元的贷款。廉署接获房署转介投诉及后展开调查,发现黄都於案发期间,曾向房署提交逾220份有关利骏的扎铁工程巡查表格,以及逾160份有关上述第3间分判商的泥水工程巡查表格。调查又显示,黄都向分判商员工借贷时,没有按相关政府规例,即《接受利益(行政长官许可)公告》就索取及接受该等贷款索取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