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将军澳某私人屋苑单位进行内部装修时,在未经当局批准下拆除部分结构墙,不但违反相关法规,还可能造成结构安全问题。事后有议员要求当局就室内设计行业设立强制性的发牌或注册制度。
笔者一向支持加强对各类违规僭建行为执法,包括善用科技如无人航拍机及人工智能,以降低调查成本和提高执法成效。但室内装修顾名思义是在室内进行,难以被执法部门发现。上述拆墙事件若非有人将相关影片放上网,外界可能无从得知。
有人建议授权相关部门以至物管公司人员,入屋巡查涉嫌违规的室内装修工程,但有不少社会人士反对。其一是《基本法》第29条规定:「香港居民的住宅和其他房屋不受侵犯。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侵入居民的住宅和其他房屋。」除非执法人员已取得法庭手令或有证据显示单位内有严重罪行发生,否则一般不得进入私人住宅进行调查。其二是室内装修工程的种类及数量繁多,大小不一,不少工程本身亦毋须向当局申请或呈报,故一一巡查的可行性低,过严、过密的申报及巡查,亦会对占绝大多数的守法住户造成滋扰。经过今次事件,屋宇署表示今后会留意网上的「睇楼」及装修服务短片,对怀疑违规个案主动跟进调查。
对於为室内设计行业设立发牌或注册制度,笔者与部分业界人士都有保留。首先今次事件涉及的拆除结构墙工程,不论是有注册的建筑师或测量师,还是现时毋须注册的室内设计师与装修工人,都应当知道要委聘合资格人士及向屋宇署入则申请批准,因此重点不是需否发牌,应是守法和犯法问题。为加强宣传和教育,屋宇署将设立电话热线,方便公众查询法规和建筑图则等资料,相信有助减少市民误堕法网。
保障安全 善用资源
近年为加强利民的措施,有关监管建筑及装修工程的大趋势是简化法规和精简审批,包括引入小型工程申报及承建商注册制度,对於一些简单、低风险、不会造成重大安全问题的工程,尽量以申报代替申请,以自律代替监督,以外判代替政府一手包办,藉此降低工程造价和监管成本,缩短审批和施工时间,对业主、业界及相关执法部门都有利,不应因为个别的违法个案而走回头路。
不少业界人士更认为,现时部分规定要向屋宇署或消防处入则申请的室内装修工程,是否有适度放宽的空间。例如根据现行法规,住宅厨房必须装有可自动关上的防烟门,但有不少住户会自行改动或拆卸厨房的防烟门,甚或改作开放式厨房等,这都是属违规的。但随着使用火水炉几近绝迹、电磁炉的普及化、新一代炉具的防火功能大幅提升,以及香港有愈来愈多「无饭家庭」,当局实应检讨这些可能已过时的要求,在保障安全、善用资源及利便市民之间取得适当平衡,不应以行之有效、按本子办事等作理由,事事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