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厅,有客人问政府点知香港人移民英国,老板话,有两个方法,第一有不少移民离开的港人签了一张衰仔纸,表示他们即将移民,唔再供养父母,将个波交俾政府,第二就是不少人在离开之前,攞走晒属於他们的
强积金,所以政府有一个数字,可以DQ 25万人唔可以攞消费劵,但后来有17万人表示已经回流,可以再攞取费券,其实已经唔可以攞,即是两公婆离了婚,唔通再住埋一齐又会变成两公婆,根本唔使覆核。
客人话,那些人既然回流,如果他们做工,就要交回以前攞走强积金,否则个个打工仔都话移民,出外打个白鸽转就返嚟,可以明正言顺攞走晒强积金,对仍然供紧强积金的人不公道,老板话正确,叫我立刻放上Facebo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