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老友请食饭,仲有一个大律师行的律师,原来老友最近卖走一个物业,买家律师刁侨扭拧,在
买卖合约加上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大律师行的律师唔肯,认为不能够妥协,最多唔卖。
我问老友想唔想卖,老友话想到不得了,既然系咁,就唔好改合约,买家的要求全部应承,况且那些要求似有实无,很多时都不会发生,但业主律师为了尊严,很多时都唔肯妥协,宁愿叫业主唔卖,尤其是那些大律师行的律师,面对买家的小律师,点吞得落啖气,所以,我永远唔用大律师行,我对老友讲,时势唔同,收了订如果想成交就要忍气吞声,千祈唔好同钱斗气,我亦同大律师行的律师讲,他们的责任不是咬文嚼字,而是确保物业可以成交,律师话明白,唔会同钱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