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踏入第二季,楼宇成交量明显下跌,相比第一季可能跌了四成,有人话楼市购买力是否用尽,老实说,我有多少同感。在辣招影响之下,楼市购买力的确所余无几,但如果有业主必需要卖楼,楼宇成交量亦不会如此惨淡,而事实上香港楼市有一个怪现象,就是有资格买楼或者卖楼的人不是很多,导致成交量很低,但楼价并没有显著下跌。
由於辣招规定香港人买第二个
住宅单位要付15%额外印花税,一般有能力的香港人都不会买楼,而冇能力的香港人又买唔起,所以,在本地购买力日渐减少之下,理论上楼价必然下跌,但原来有资格卖楼的人不是很多,所以,即使购买力不足,楼价亦没有下跌。
有人认为卖楼需要甚么资格,有楼便有资格,骤耳听起来好似是对的,不过再想一想,只得一个住宅单位的业主是冇资格卖楼,因为卖了楼之后又要租楼,仲可能每两年要搬屋一次,曾经租过楼的人如果拥有自己的单位,非迫不得已都唔会卖楼,所以,只得一个单位的人是冇资格卖楼。
换句话说,有两个住宅单位的人就有资格卖楼,理论上的确如此,不过,还有一个小小条件,就是那位拥有两个住宅单位的业主没有子女,如果有子女的话,他要为子女的将来打算,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要为子女置业,但如果将第二个住宅单位卖走,日后可能被子女怨一世。所以,即使他们有两个住宅单位,但仍然没有资格卖楼,除非他们没有子女。
屈指一算,有资格卖楼的业主的确不是很多,万一政府放宽辣招,让香港人多买一个单位,或者放寛国内人士在香港买楼的特别印花税,需求会立刻大幅增加,而有资格卖楼的人没有按比例增加,结果是供不应求,楼价上升是很难避免。